he-jn 发表于 2022-4-15 09:09:16

淮海区土匪自新办法

淮海区土匪自新办法
  查本地区出匪迭经我军痛剿多被击溃,政府本宽大为怀之旨,曾一再宜布不咎既往准予自新。因此误入歧途者纷纷悔过来归,或参加部队抗战,或回家安居乐业,均听其自愿,并保障其生命财产之安全。惟近有少数怙恶不悛之匪徒,或潜伏边区伺机抢劫,或表面自新而暗中仍旧为匪,致中心地区抢劫时闻殊堪痛恨,政府对此不肖之徒,本应严惩不贷,但仍本宽大之旨再冀共翻然悔改,特再申明规定如下:
  一、凡在抗日民主政权区域内潜伏之土匪,统限于十二月三十日前至政府办理自新手续(具悔过切结并须切实保人),逾期而不自新之匪,严惩不贷。
  二、土匪所有长短枪均须缴给政府,抢劫之赃物亦应交给悲灾之民众,尚有隐匿一经查出,即以自新不诚论处。
  三、凡土匪之采属及邻居,应切实查挤劝导,令其自新或秘密检举,否则,以通匪论。
  四、土匪自新后,应切实悔过并应受保人管束,尚再有不法行为,从严惩处。
  目前如再有怙恶不悛之待,藐视法纪,再行任意抢劫,决于严惩不贷。

  选自: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淮海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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