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警察共济会就举行秋季慰灵祭事给总商会的函(1944.10.28)
青岛警察共济会就举行秋季慰灵祭事给总商会的函1944年10月28日径启者:查本市官警保安防患,身负重责,一旦殉职,忠魂无依,殊堪祭慰。兹定于本年11月2日(星期四)下午3时,联合胶州、即墨、崂山3行政办事处,在警察局院内忠灵塔前举行秋季合同慰灵祭,届时务请拨冗参加。如蒙惠赐祭文、香资以慰英灵而润遗族,尤为纫感。相应函达,即希察照为荷。此致总商会。
选自:青岛市档案馆馆藏档案:B38全宗1目录第117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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