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镇的锄奸工作(1945.8.30)
市镇的锄奸工作1945年8月30日淮宝县公安局(淮宝公安局对市镇的全面工作作了研究,因为篇幅限制,只摘录与锄奸工作直接有关的加以修改登载,供各地参考——[原文]编者。
第一,市镇工作特点
一、集镇:它是反动派与外来奸细分子寄存的潜伏地,由于过去我们对集镇工作的不注意,这些家伙乘机胡搞,在高涧市反动派曾写过白纸标语公开骂共产党,并在密告箱内投过侮辱我党的荒唐传单,这次敌人占领落坝,出了这许多汉奸,即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二、同时,集镇又是周围农村经济的中心,由于交通流畅,同各地都在发生关系,因此我们集镇工作的好坏,与我党政治影响对外传播有很大关系。
三、成份复杂:不但拥有广大的贫苦大众,而且也有各种形式的剥削阶层,因此集镇上要明确的弄清阶级的划分。我们的工作是从阶级立场出发的,也只有了解各阶层实际情况,才能执行工作方针,才能找出我们依靠的阶级力量。
但在过去有几种错误阶级划分,表现在:
1、穷人则都是无产阶级。
2、有钱都是资产阶级。
3、专以田地多少来划分。
4、专以剥削关系来划分。
我们正确的划分必须以三个重要条件来决定:
1、要看剥削关系—这是主要的。2、要看生产手段——如工具等。3、看他日常生活。
在划分中不能片面了解,还要注意先后的变化。根据我们的研究有以下几个主要阶层
1、工人(有两种)。一种是家里一点土地都没有,光靠劳动力为生产者(这是工人阶级中基本骨干),第二种是家里有一部土地,但还须出劳动力为生者。
2、小贩、平民、小商,这三种是半无产阶级。
3、职救会(小手工业者)自己做东西,自己卖东西,白己生活,如面坊算半无产阶级,一部份有资本的算中层阶级,等于农村中农。
以上三种人为市镇上基本群众。
4、商人、中富商可争取为同盟军,算中间阶层。
5、大商是我斗争对象——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兼大商的代表。
6、自由职业者如医生、职员、教师等可争取为同盟。
7、流氓无产阶级,如江湖妓女等。在这些阶层中集镇上的人物可分:
工人、小贩子、职救(包括手工业者)、商人、地主、医生、江湖、流氓、妓女、学生、教师、艺人、乞丐、船夫、近民、封建团体、三番子、拜兄弟、会门、和尚、尼姑、教徒。另外还有部份面目不清的人。
第二,市镇工作总的任务
一、发动群众和组织群众团体、武装,确定群众优势。
二、繁荣市镇经济,发展工商业。
三、推广人民教育,提高人民认识,展开卫生运动,保障人民健康。
四、建立民主秩序,维持地方治安,争取敌伪以及沦陷区人民为抗日服务。
第三,过去工作检讨
一、组织不统一。各部门没有统一领导机关,形成紊乱。表现在:
1、任务上不明确,工作计划布置与农村一样。
2、各部门工作不一致,没有统一计划,各搞各的。有的任务不明确,如生产工作。
3、干部怕到集镇上去工作,感到集镇上麻烦。在干部配备上,没有照顾到市镇与农村的不同点,在领导上也没很好研究过。
二、认识上的偏差:
1、不了解市镇工作的重要性,政治、文化、商业都掌握在市镇上。
2、认为市镇工作复杂,要不要都可以,因为基本群众在农村。
3、干部认为自己是工农,对市镇工作没经验,搞好搞不好强调客观困难一一市镇复杂,人民不好,生活腐化等。
三、在工作方式上的缺点:
1、没有根据市镇的人事复杂性去组织与解放基本群众(除工人)。
2、对市镇的发展生产,领导上没有根据市镇上经济条件和生产手段,光靠借粮贷款(有的吃了不还)。
3、没有根据市镇基本群众的利益要求去发动群众,工作只简单化,没注意集镇的生活习惯去组织群众。
4、个别干部和机关的不正规作风,不正派,使人家看不起。
第四,市镇上锄奸工作
一、运用职业开展城市、据点工作。
1、利用原有客栈、银房、馆子店,加以整理与改造。
2、利用抗属、小贩、工人,成立大众旅社和饭店。3、公家盖房子开旅社由城市和锄奸干部领导。
4、旅社内设报纸、书籍、漫画,以利对敌伪进行宣传,传播我政策纲领。
5、登记伪顽家属,教育伪顽家属。
6、党政军民干部,有城市关系者介绍给城市部。通过这些工作作为进行城市据点工作的出发点。二、维持治安之武装
成立工人纠察队——名称随便。
1、任务:①管理户口;②管理特种场所;③清查户口;④整理公共卫生;⑤维持社会秩序;⑥奉命可以看守逮捕案犯;⑦调查现行犯;⑧担任警戒(街头哨、了望、望风台)。
2、权利:①调解民众打骂纠纷;②有权捉捣乱治安及违警犯;③紧急情况下发现奸细份子可以逮捕(如放毒、放信号、造谣、杀人、捣乱市场);④有指导进行卫生权;⑤执行违警案例。
3、义务:①保护群众安全;②接受政治、文化、业务教育:③遵守纪律,服从命令;④加强反奸细斗争。
纪律:①不搞敲诈勒索,不受贿赂。
②服从命令听指挥。
③坚决抗日,执行政府法令。
八项注意:①保守秘密;②遵守制度;③爱护群众;④大公无私,⑤不嫖不赌;⑥讲话和气;做事公平,⑧工作认真。
三、市镇卫生工作
1、设立卫生委员会,市长兼主任委员,各团体、医生、机关代表为委员。
2、成立卫生合作社。3、打扫街道卫生。
4、建立公共厕所,打扫厕所。
5、固定吃水地方,洗衣服、刷马桶、淘粮食也同样固定地方,脏东西不准在公共河流洗涤。
6、检查饭馆、餐堂、茶馆、吃挑小贩,公布卫生条例,违者惩处。
7、防止传染病、梅毒、肺病,在公共场所应注意。
8、各部门组织卫生检查队,可按天轮流检,半月大检查一次。
(来源于《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汇编6》p311-p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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