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琪(1882-1956) 字瑞泉,生于1882年,山东掖县人,赵士哲第十一代孙。毕业于青岛德华学堂,曾去德国学习。历任德占时期青岛警察局翻译,胶州铁路翻译,淞沪警察厅督察长兼高等外交顾问,龙口上埠局局长、总办,鲁案善后督办公署顾问,中俄交涉事宜公署顾问,北洋政府交通部谘议,外交部顾问等职,参与过中国政府收回青岛等外交活动。1925年7月至1929年4月任胶澳商埠局总办兼山东全省戒严高级执法官,曾主持修《胶澳志》。1938年1月出任日伪青岛治安维持会会长兼复兴委员会会长,继于1939年1月至1943年3月任日伪青岛特别市市长兼北平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后任北平劳工协会理事长、华北棉产改进会会长,驻北平。抗战胜利后,被国民党政府以汉奸罪逮捕关押1948年北平和平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予以释放并并给与公民权利。1956年因高血压引起心肌梗塞造成瘫痪,不久在北京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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