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修家(1887-1937.12) 别号献廷,云南盐井人。云南省议会议长李正之子。 清禀生,云南高等学堂、保定陆军速成学堂第一期步兵科毕业。由云南省选送保定陆军速成学堂学习,1908年12月毕业,返回云南陆军服务。 历任云南军谘局副官,清陆军第十九镇司令部参谋,步兵第七十四标督队官等职。 云南辛亥革命时,率部参加昆明“重九起义”,后任步兵第二联队第二大队大队长等职。 滇军援川时任右纵队长,率部参与自流井、陕西庙、贡川、富顺等战事。 1912年初率部返回云南,因功获晋陆军少将衔,其间曾任云南陆军讲武堂第一届将校队教官。后任云南陆军步兵第二团团长,云南民政司巡警局局长(1912.7.21-1913.6)。 1913年任云南省会警察厅厅长(1913.6-1913.10)。 1914年任云南省会警察厅厅长(1914.8-1915.12)。 1916年1月任滇军新编步兵第十三团团长。1916年7月任云南护国军第二师第三旅旅长,率部参加云南护国战争和援川护法战争。后兼任南防卫戍司令部司令。南防战役后以功晋升为陆军中将衔。 1920年奉命赴北京考察时政。 1922年春任河南民军总指挥。 1923年冬任山东曹州镇守使等职。 1924年秋因病赴上海就医, 1928年春返旧昆明寓居,被推选为云南省政府总参议官,后任昆明市市长等职。 抗日战争爆发后,仍寓居昆明市郊, 1937年12月因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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