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时利(1879- )
字剑秋,四川合江人。 早年曾任兵部主事、四川赈捐总局会办、巡警总厅总务处参事、民政部参事、工巡捐局局长、自治局督办等职。
1905年任京师外城工巡总局东巡捕分局总办。 1907年8月任京师外城巡警总厅厅丞。
1912年6月20日任内务部警政司司长(1912.6.20-1916.9.9);
1913年9月28日派任内政部筹备国庆事务委员;
1914年8月3日派任内务部普通文官甄别委员;
1915年3月13日派任筹备中央卫生会兼筹设传染病院,7月3日授中大夫,10月7日派兼地方警察传习所所长;
1916年9月9日署内务部礼俗司司长;
1917年1月10日派任内务部土木司司长;
1918年1月6日派兼京都市政公所坐办,9月30日特派内务部筹备国庆典礼事务委员,11月13日派任筹备协约国战胜庆贺事宜;
1920年7月27日派兼交通部参事上行走;
1921年9月6日升用简任职;
1922年2月11日派任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主任,4月11日派充鲁案善后内务委员会委员,7月10日派充鲁案善后内务委员会土木股主任;
1923年4月5日派充内务部土木司司长;
1924年2月23日派任内务部宪政实施筹备委员会委员,9月12日派充内务部筹备中俄会议事宜委员会委员;
1927年7月25日任内政部土木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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