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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 09: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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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政治保卫
第一节 镇压反革命
解放初期,潜伏下来的国民党特务、散兵游勇、苏北流亡地主等反动分子,打着各种反革命旗号进行破坏和捣乱,他们拼凑各种番号的“反共救国军”,叫嚣“上茅山打游击”,杀害解放军干部、战士,在城郊公园山打黑枪,在水面、陆地拦路抢劫,严重破坏社会治安。
1949年8月,市公安部门协同驻镇部队,开展剿匪肃特斗争。张贴苏南行署公安局印发的反动党团特登记的布告,规定反动党团特人员于限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登记;由各公安分局、派出所分别召集有关人员开会,讲清政策,晓以利害,指明前途,敦促他们投案自首;并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由于宣传发动深入,执行政策稳妥,大部分反动党团特人员纷纷前来登记。同时,公安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在群众支持下,侦破50多起武装匪特案件。
解放初期的剿匪肃特虽取得了重大胜利,但镇江反革命社会基础仍未彻底摧毁。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一些反革命分子认为时机已到,谣言纷起,说“第三次世界大战已经爆发,美国兵快打到东北”;说“蒋介石要回来吃'月饼'( 意即打回大陆过中秋节)”等等。1951年1月16日, 根据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出的《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中国人民解放军镇江军事管制委员会颁布布告,限令国民党、三青团和青年党、民社党的骨干分子及一切特务分子,于7天内向政府进行登记, 并交出组织名单、文件、档案、武器弹药等。全市组织367 个群众规劝组,参加群众23500余人,规劝反革命分子登记。在规定限期内, 全市有805名反革命分子向政府登记交代问题,并交出长短枪14支,子弹900余发及大批反动证件。1951年2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镇江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也作出了《关于粉碎谣言,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决议》,全市镇反运动深入展开, 主要打击五方面的反革命分子,即土匪、恶霸、特务、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镇压反革命的方针政策是“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从1950年11月至1953年底,社会上的镇反运动基本告一段落,先后逮捕了反革命分子700余名。
1955年,按照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全市在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内部,开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 简称肃反运动)。肃反的对象主要是混进单位内部的特务、 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恶霸、土匪、坏分子以及其他现行反革命分子等。肃反的方针政策是“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惩办与宽大相结合”、“一个不杀,大部不抓”。整个运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地开展。市级机关有35个单位、1074人参加肃反运动,共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70名,其中除10名罪行严重的依法逮捕外,其余均宽大处理。与此同时, 在社会上开展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1955 年 9 月和1956年1月两次进行集中搜捕,计依法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其它犯罪分子550名。
根据1958年的调查摸底,社会上仍有一批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没有肃清。特别是解放前夕从外地迁来本市的1 万多名人口中,一部分来历不明、情节可疑。因此,开展了扫除残余反革命分子的工作。除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内查外调外,对其中隐姓埋名、籍贯不实、伪造历史证件的分子,采取传讯或集中训练的方法,令其交代问题。共挖出各种犯罪分子314人,其中反革命分子167人,反动地主54人,反动富农34人,刑事犯罪分子59人;处理结果为依法逮捕152名,管制113名,监督生产47名,责令回原籍2名。
为了正确执行政策,根据“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在1953年、1956年和1958年,先后3次由公检法3部门联合组织专门班子,对逮捕、处理反革命分子的情况进行复查。在1953年的复查中,发现无重大罪恶不够逮捕或捕错了的有9名;1956 年的复查中,发现错捕8名;1958年复查,发现错捕5名。以上均及时纠正。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机关、学校、工厂、 企业进行所谓“清队”、“一打三反”和深挖“五·一六”运动, 产生大批冤假错案。有些群众为刘少奇、邓小平鸣不平,批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喊错口号、无意污染带毛主席像的书报, 均被打成“现行反革命”。1977年底,市公安局和法院联合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据1980年3月1日止统计,从1967-1976年,被无辜定性戴帽的94人,定性不戴帽的226人,拘留审查139人,逮捕关押 7人,劳动教养2人,管制8人,判刑98人。上述574 人的冤假错案均已平反和纠正。
附:镇压反革命案例:
[破获潜伏特务镇江情报站] 民国37年(1948年)10月,国防部二厅布置老牌特务、原总务科长张民戎来镇江潜伏,担任镇江情报站站长,以大西路盛大祥绸布店为联络点,下辖5个潜伏组,并配备了电台枪支, 直接与国防部二厅联系。1949年7月,市公安机关在掌握上述情况后,派侦察科长化装成“国防部二厅”派出的联络员与张民戎联络。张开始非常谨慎,后终于吐出真情,并捧出电台。在罪证确凿的情况下,一举破获该案,缴获电台2部及其他有关罪证。1950 年11月27日,镇江行政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民戎死刑,执行枪决。
[恶霸马锡九伏法] 恶霸马锡九依仗敌伪势力霸占镇江港江面百余里,渔民捕获鱼货只准卖给马家鱼行,不准直接上市。他用大秤进小秤出、压低收购价、放高利贷等手段压榨渔民。有的渔民不经马家鱼行上市卖鱼,轻则没收鱼货、毒打一顿,重则送“水警队”关押。1940年马锡九还杀害新四军情报人员赵金生,将其尸剁成几块,打成鱼包投入江中,毁尸灭迹。马锡九直接、间接杀害的群众共21人。镇反运动中,群众纷纷检举揭发,控诉会上,争相发言。1951年4月23日,马被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破获派遣特务王明宝案] 派遣特务王明宝,1959年6月在台湾接受蒋帮特务训练半年。1961年2月6日被任命为“国防部特种军事情报处”少尉甲级情报员,派遣潜回大陆。王犯遵照特务机关的布置,积极搜集大陆军、政、经济情报,并物色对象企图发展特务组织。1961年2月28 日逮捕王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第二节 取缔反动会道门
反动会道门由来已久,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期间活动尤为猖獗,镇江市反动会道门大多于此时建立,其中以一贯道流传最广,影响最大。
解放后,镇江有些反动会道门在国民党特务机关指挥策动下,秘密成立反革命组织。1950年洪山善堂骨干分子殷曙东、袁一平(均系国民党特务)以该堂为掩护,组织“国防部3861部队”反革命组织,散布反动谣言。有的反动会道门用所谓“仙丹”“佛水”给人看病,骗取钱财,贻害人命,还用“结仙缘”等谎言奸淫妇女。
镇江市于1953-1961年间,先后共取缔29个反动会道门组织。取缔的政策是:严惩那些罪大恶极的道首和反革命分子;对于一般道首与办道人员,必须向政府登记悔过,并交出道会内一切组织关系、道产、道具和文件等;对于受骗入道的道徒,只要他们公开声明退道,脱离组织,停止活动,即不予追究。
被取缔的反动会道门有:一贯道、中华理教会、竣化聚善堂、大刀会、达摩道、一心天道龙华圣教会、先天道、洪山善堂、中教道义会、吕祖道觉明堂、中华洪道社、高峰山教涤虑善堂、无极道、灵普化翊道正心圣坛、济世显灵坛、惜善南坛、儒天仙教、济公坛、红三教、同善社、先天大道、宗教哲学研究社、金罗道学院、清水堂止水坛、聚善道学研究社、洪真道、清净会、三乘教、无极道天元坛。
在取缔过程中,惩办了有罪恶的道首及办道人员137名,登记道首181名和办道人员1096名,声明退道道徒2万余人。
第三节 监督改造四类分子
镇压反革命运动及农村土地改革后,在城乡居民中,有一批地主、富农及不予逮捕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简称四类分子)。人民政府对他们采取了依靠群众进行监督改造的措施。
监督改造的形式是定期对四类分子进行评审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四类分子区别对待、分化瓦解、争取多数、孤立少数的政策。通过评审,对表现好的则”摘帽”,表现不好的批评教育,对有严重破坏活动的则发动群众,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进行斗争制服,促使他们进一步分化和改造。
四类分子在一定时期内(三、五年)经过国内外重大事件的考验,符合4条标准(拥护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低头认罪,接受群众监督;一贯遵守政策法令;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经过评审,摘掉其“帽子”。
日常教育改造四类分子,采用“三包一保证”的方法。即在每个地、富、反、坏分子周围选择政治可靠、大公无私、责任心强的积极分子和群众,包生产、包管教、包改造;被监督改造的分子要订出劳动守法改造保证书。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综合评审一次。有的采取“月评”、“季考”、“年升降”的办法。
镇江市全面评审四类分子有1959年、1963年、1964年、1966年4次。以1963年为例,市区社会上共有四类分子827人,除因病和临时外出外,实际参加评审的四类分子共有768人,通过评审,其中从宽的9名(摘帽8名,撤销管制1名),从严的49名(逮捕3名,管制21名,重新戴反革命帽子1名,收监执行3名,批判斗争20名,送回原籍地主1名)。
1979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进行四类分子摘帽工作,当时城、郊共有四类分子668名,内有地主分子80名, 富农分子46名,反革命分子480名,坏分子62名。经过群众评议, 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摘帽618名,占总数92.5%;发现错戴帽子的41 名,占总数6.1%,予以纠正;尚剩9名未摘。1980年又摘帽4名, 尚剩5名,占1979年初四类分子总数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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