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进德(1896- )
别号芝青,浙海临海人。南京第四陆军预备学校、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八期步科毕业。 1923年任大本营军政部陆军讲武学校教官,西江讲武学堂学生队少校队长。 1924年3月8日任福建陆军第一师步兵第三团第三营营长; 1925年任黄埔军校第五期步兵队中校队长。任国民革命军第六军上校军法处长,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编审委员会委员。 1928年5月28日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警卫司令部宪兵教官; 1930年8月11日任首都警察厅督察处处长(1930.8.11-1933.3.31); 1931年4月30日派任国民会议警卫处警卫官;7月16日派任高等考试襄试处警卫组警卫官; 1934年12月29日任福建省会公安局局长(1934.12.29-1937.2.15); 1937年2月15日任福建省会警察局局长(1937.2.15-1938.7),福建省保安司令部少将副司令。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第三战区司令官部军法处长,少将军法执行副监。 1946年2月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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