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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目前建立与加强侦察工作的意见(摘要)(194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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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8 15: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目前建立与加强侦察工作的意见(摘要)
中共冀鲁豫区党委社会部
1948年7月10日

  一、在土改整党前,由于我们侦察工作的阶级路线群众路线不明确,致使我们在使用某些人上(如流氓、伪人员、地富等)思想界限阶级界限没划清,单纯任务观点,以致丧失立场敌我不分,反使敌人钻了我们的空子利用了我们,使工作和群众受到不少损失。这些现象在土改中逐渐使我们发觉和认识,特别在整党中进行了清算,这是我们很大的收获和进步。
  但是我们也产生了另外的偏向和错误思想:土改发动了群众后,过分强调在土改中给了某些反革命分子破坏分子的镇压及个别案件的破获;忽视或取消了专门工作与秘密工作,把复杂的阶级斗争简单化,错误的认为“群众起来即可解决一切”,一般的强调走“群众路线”、“开展群众性的侦察工作”,不结合专门机关的领导;在整党会议后,片面的强调“贫雇观点”,不敢大胆的用人,不加审查的清洗过去成份不好社会关系复杂的情报关系与侦察关系,不敢接近成份不好社会关系复杂的人,单纯保留或建立基本群众的情报关系或侦察关系;否定了过去成绩和正确的一面,否定了侦察工作应无空不入和接近黑暗面(不是沾染黑暗的东西)的斗争方法。因此使侦察工作陷于停顿,束手束脚,特别少数受处分的干部顾虑更大,怕犯错误,怕再受处分,单纯等待上级指示,叫干啥干啥,工作不主动。
  以上偏向和错误思想已使工作遭到很大损失,使我们耳目不灵工作被动,不了解敌人的活动,更难防止敌人的破坏、打击敌人的活动。如今春以来,少数会门活动,较普遍的神水等迷信活动及破坏分子特务分子的破坏活动(如割电话线造谣欺骗群众等)等,除个别的已弄清个头绪外,多数仍停止在一些现象的了解。今后为了安定社会秩序便于各阶级人民从事各种生产营业,保证支援前线和游击战争的胜利,必须建立与加强侦察工作。目前开展侦察工作的关键,在于纠正以上偏向和错误思想,肯定过去的成绩,吸取过去的经验,巩固与提高土改整党后的阶级观点与群众路线,防止一切片面观点。
  二、对今后建立与加强侦察工作的几点意见:
  1、侦察工作干部必须有明确的阶级观点,主要表现在:敌我界限划清,从阶级观点上去分析研究问题,在使用人上凡对我们工作有利(即人民利益)的人都可利用,来为我们服务。
  2、今后要大力开展侦察工作,首先健全组织,要调一批能接近群众能深入各社会阶层的干部到侦察部门中来。
  8、过去由于忽视专门工作取消了秘密工作,侦察工作是相当的削弱了,一部分在整党中清洗出去了,一部分较好的调做别种工作了。现有的一些干部多数是新转业来的,没有工作经验,开始时不要要求太高,首先要求每个地县做好一个案件的侦察工作,要详细的作出总结,得出经验教训,从这些具体工作中来教育提高干部,主要在学会分析研究材料。
  4、要从速纠正轻信材料的现象。每逢获得一个材料须多方面加以分析,弄清是非,从各方面找出根据,再决定处理办法,弄不清的问题须脚踏实地进行调查研究。从最近了解一些县的情况,多系轻信材料,满足于道听途说,对材料不加调查分析,不管是过去的或现在的真实的虚构的,即轻易相信,作为处理问题的根据,这种现象很严重。如某县公安局听了一个区干部的片面反映,县委即决定逮捕破案,捕了三十多人,历时近四个月之久,结果反映材料的干部失踪了,犯了严重乱捕的错误,至今案情仍是不清不白。今后各县凡发现较大的线索材料,县公安局长社会部长一定要亲自详加研究,呈地委社会部或区党委社会部批准后方可决定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决定。以后务要慎重,以免产生不应有的错误。
  5、对会门问题:敌人是用一切办法利用会道门进行活动,但也不能认为凡是会道门活动都有敌人利用掌握。我们需将群众的落后迷信活动与敌人的特务活动分开,将迷信的群众和被敌利用或操纵的会门头子特务分子分开。不能主观的制造或扩大敌人,必须深入了解,实事求是,分清性质,然后结合中心工作分别予以揭发,教育争取,分化瓦解,孤立其首要分子和特务分子……。
  6、建立县以上侦察材料的档案制度,一切嫌疑材料要进行登记存案,以便我们有系统的了解研究敌人和检查我们自己的工作,要教育干部了解在保卫工作中重视一切嫌疑材料的重要性。
  以上数点意见,希各地县保卫部门研究执行,并将你们意见执行情况报告区党委社会部。

  (来源于《公安史资料1991年第二辑冀鲁豫文件》P25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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