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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党委社会部保卫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摘要)(194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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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8 16: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区党委社会部保卫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摘要)
万晓塘
1948年10月10日

  总起来谈以下几个问题:
  (一)领导问题及保卫工作和中心工作结合问题:首先在咱们保卫部门应该确定一个整体观念:保卫部门是党的一个部门。我们考虑问题应该首先从中心工作考虑通,再去考虑部门工作,我们应该了解党委的工作繁重性,并且要把部门工作放在一个适当的位置,与党委的指导思想一致。党委要实行集体领导,咱们应先提中心工作问题,然后提出如何结合部门工作,我们要参加到中心工作当中去,从部门工作考虑,如何保证中心工作的完成,只要我们积极作,党委没有不同意的。但我们也要克服一个思想,认为只有破案才算有了工作成绩,我们要知道保卫工作是两方面来看的,一是公开的检查、控制敌人;一是秘密侦察,达到破案。社会治安工作只要能维持社会秩序,不发生其他事件,这也是工作成绩。
  社会委员要参加中心工作,但也要做部门工作,参加中心工作有两个好处:一是能了解农村一般社会情况,一个是从中心工作中能树立整体观念,通过中心工作完成部门工作。现有的侦察与审讯干部不下去,关于整党后调出去的保卫干部,原则上是调回。但有些干部调出后任区长或区书,可到中心工作完成一段后再调回,以免影响中心工作。关于干部待遇,县股长级可与区分委员待遇同,区长、分委书记和原来同,调动工作要超一级批准,按章办事。
  (二)村公安员和秘密侦探组织建设问题:
  这两套组织一套是公开的,一套是秘密的。公开的方法方式主要是依靠支部走群众路线;侦探组织,是组织到取得材料的方法上都是完全秘密的,半公开公开也是为了掩护使得更秘密……。
  区、村组织可按过去现有情况去作,将来中央有统一规定;村公安员建立,要经支部酝酿等过程,恢复只是经群众同意和支部同意即可。
  (三)报告制度:
  个别的形式和内容都还不错,如博平等地。中央提出反对无组织无纪律状态,主要是报告制度。我们为克服无组织无纪律状态。
  报告制度规定:
  1.社情报告:各个县发生的属于一般的社情,如谣言等作为第一项报告,这样可以表现社会各阶层的动向。
  2.所有的案件破获及怎样处理的要报告党委,目的是看搞到些什么人,怎样搞到的,及处理中的政策。
  3.重要线索:发现情况,布置和侦察的情况。
  4.这次中心工作的建立:从这一次算起,两个月一次,以上的问题有随时须要报告的,临时报告后总结的报告还得写。
  写报告,是一次总结,要经过研究。报告的本身,对自已是一个改进和提高,而且要把报告保管起来,能解决些历史问题,对领导上也能发现问题,了解情况,实现领导。
  (四)政策里的几个问题:
  1.还乡人员的处理:
  A、一般的只是对我政策不满,没罪恶事实,可向政府登记,向群众低头,遵守政府法令,安心生产,就可以了,不准违害群众作破坏工作活动。
  B、有些错误事实,罪恶不很大,有敌人一般行为的,向政府写悔过书,向群众悔过,承认错误,找保人,手续较严。
  C、罪恶事实较大的,如组织倒算、杀人,现在回来带罪立功,一般的进行以上手续;问题多的可暂保,听候处理;历史上杀人的,可通过赔偿、徒刑等办法处理,尽量争取早处理。
  D、罪大恶极杀过人的,不自首,回来还有活动的,在不影响安定群众情绪下可逮捕,以后宣传、解释,说明逮捕原因。
  2.对国民党人员的处理:
  A、出身、成份好,而又是在国民党那边干一般的事,自己声明脱离国民党,可恢复其公民权(但要有转变)。
  B、属于地主、流氓,一般的要进行自首手续,经过一定时期的考查,再恢复其公民权,声明脱离国民党。在开始我们要宣布国民党是非法组织(但也不要强制,强制脱离后他对群众以脱党来证明自己完全是好人),要向群众低头,奉公守法。
  C、回来有活动者,发觉后一般的要逮捕。
  D、文化国民党员如校长、教员等,告诉他们将来还可以参加解放区的建设,另一方面要说明国民党是非法的组织,不准活动。不来登记,要用政府的名义正式通知他,叫他向政府登记,仍不登记也不走,可传他来。一般的通过政府去搞,咱们管理要有重点的管理,政府不管我们要管,如活动不服从的,向群众要东西的,逮捕送县处理。
  3.关于伪票:主要是敌人的经济特务搞的,
  处理办法:
  A、组织者、成份不好、数字很大,要处死刑。
  B、商业性质、图赚钱、当贩运,数字很大,要判徒刑。
  C、小的,可扣押,到处要他悔过,并给侦察了解线索。
  4.白银:按行署办法办事,但已宣布非法,如系给敌人搞的,要根据情节判徒刑。
  5.假章犯的处理:有政治性的要严惩。
  (五)如何传达这次会议:(略)
  (六)关于部队保卫工作:
  1.分区保卫科,在业务上是受地委社会部领导,同时分区保卫科和县委社会部又是指导县与领导关系,县公安局长、社会部长应主动的要向分区保卫科请示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从工作中多帮助,根据实际情况尽最大的努力去做。
  (七)几个零星问题:(略)

  (来源于《公安史资料1991年第二辑冀鲁豫文件》P26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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