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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员须知(19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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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8 15: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警卫员须知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安总局
1943年4月9日

  一、为什么要警卫员?
  因为我们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不但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公开的向我进攻,而且又利用了特务奸细分子在暗中进行破坏活动。这特别表现在对首长领导者的暗害。因此必须要我们更提高警惕性,有计划的指定专人来担负保卫首长的工作,防止敌人的暗害,不使首长遇到危险与意外损失。
  二、警卫员与过去的军阀的马弁有什么不同?
  1.警卫员是自觉的为革命服务,对革命负责,保卫首长就是整个革命工作的一部分,而且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因此警卫员工作是最光明最有前途的工作。
  2.马弁是为军阀私人雇用来作个人的奴隶去使唤,作为欺压.老百姓的爪牙,因此马弁是没出息的没有前途的。
  由于这个基本不同,因此如把警卫员看成与过去马弁一样,那是错误的、不对的。三、警卫员受谁领导?
  1.因为警卫员的工作,主要是防止汉奸的暗害,保护首长的安全,他的工作是属公安锄奸工作的一部份,因此关于警卫工作方面,是必须受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
  2.但在日常生活管理与勤务工作方面,都应有自已机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来领导,不能因工作不同不受自己机关的指挥与管理,但在警卫工作方面,各行政部门不得随便干涉。
  四、什么人可以当警卫员?
  1.政治坚定、纯洁、忠实于自己职务者。
  2.有高度的革命警惕性。
  3.思想灵敏、做事敏捷,稍有一些侦探常识的。
  4.谨慎勇敢,临时不慌乱,打枪准确,富于战斗经验。
  5.粗识文字,年轻力壮者(十八岁到二十五岁)。
  五、警卫员的纪律:
  1.绝对服从首长指挥,遵守组织纪律。
  2.严格遵守秘密工作纪律(不论自己所知道或从首长谈话中听来的一切有关秘密的种种问题、消息一律不能向别人作小广播以防奸细敌探乘机偷听)。
  3.要负责到底,不离开工作岗位,不论在工作中碰到任何危险与困难,都不能擅自离开或借故推脱,不尽力保卫(如因此而使首长受到损害或牺牲)要按工作纪律处分。
  4.绝对忠实于革命,对任何奸细敌探活动,不妥协、不屈服、不隐瞒、不谎报、不要财。
  5.严格遵守行政纪律,要作一般战士、队员的模范,不要因担负工作不同,而表示特殊。
  6.不好酒、不嫖娼、不得借口用工作的名义与坏分子来往。
  7.没有虚荣心、贪污等恶习,能埋头苦干,忠实于革命事业。
  六、警卫员的工作:
  1.主要的工作是公开或秘密的用武装作保卫首长的工作,要随时随地注意防止反革命的阴谋暗害(如丢手榴弹、投毒、刺杀),并坚决扑灭反革命分子活动。
  2.勤务工作是帮助的附带的工作。因为要使首长不为患病、跌伤等影响健康,能很安全地进行工作,所以警卫员应该对首长的生活问题如:衣服、卫生、饮食、清洁都要负责注意。应该亲自检查与办理好,使首长在生活上不受任何不必要的损害与觉得困难,能够集中精神去作领导指挥工作。
  3.首长在行动时要代为准备东西,在夜间行动时,警卫员应在枪内压上子弹,携带灯火,以防不测。
  4.注意首长带的东西要很好保护,特别是皮包,应保证不失掉片纸只字。
  七、警卫员在担负工作时应注意遵守事项:
  1.不吸烟、不嘻笑唱歌。
  2.枪枝武器不离身。
  3.不坐卧打嗑睡。
  4.无人代替时不随便离开岗位。
  5.对首长与客人应该有礼貌。
  八、在驻地怎样进行警卫:
  1.调查驻地附近有无奸细敌探活动事实,或者有可疑之事物及反动武装,如发觉要立即报告首长,并弄清楚知道何人为反革命分子,对携带武器者,立即报告首长隐蔽,协同村中民兵加以逮捕。同时在拘捕时,先让首长离开,以免走火伤害。
  2.不许其它可疑的人逗留在首长办公与住房门前徘徊、打架吵闹。
  3.要了解附近有些什么部队和机关,他们所在地区路线的调查。
  4.首长打电话时,说重要问题或开重要会议时,警卫员应该出去检查室外墙外有无可疑的人偷听。
  5.要注意室内及首长文件物品的保管要做到不失一字一物。
  6.不认识的人去看首长时,要注意其说话的态度,要问其姓名,取得首长的允许,才能让他进去。
  7.要经常考查本机关内的嫌疑分子,不要使他接近首长。如有不好现象时,应报告首长及时处理。
  8.首长审讯犯人时,警卫员要注意地下他身旁有无物件。要把可作为武器伤人的东西拿开,嫌疑犯要与首长离远些。警卫员要站在适当的位置,以便随时应付急变。
  9.主食品方面,不论是没收买来的,他人送来的,首先要经过检查,有无特别颜色,或先试验。然后给首长吃,这主要是防止反革命放毒来伤害首长。
  10.北方常有因煤烟中毒,我们夜间睡觉首先检查房中温度,有无煤烟,平常防范办法,应放一盆冷水。
  九、夜间警卫员注意事项:
  1.在夜间发现特殊征候,如火光、狗叫、人马喧闹、枪声等时,立即派人前往侦察并报告首长,立即返回原地监视,如查明为敌人夜袭时,应立即鸣枪或喊叫敌袭,使首长有所准备,同时应尽力抵抗,掩护首长至安全地。
  2.在夜间如驻地近围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首长,并特别注意与监视,是否有坏分子乘机捣乱。同时不让其它人员混入首长卧室。
  3.深夜发觉行人时,应采取战斗姿势,高声令反向转移,停止前进,随即派人前往检查询问,如无嫌疑可让其通过。
  4.在夜间警卫时,发现行人不答问话,并加速向警卫方向前进者,可射击迫其停止。
  十、警卫员在行军中之警卫:
  1.应该注意对空的防备(即设法伪装)。
  2.注意道旁有无可疑之事物或有土匪奸细袭击之可能。事先须作准备,如调查路上是否有反革命活动,要预先防备,注意前后可疑之人,加以盘问,但态度应该是异常和蔼,反对军阀恶习。
  3.注意预防敌人中途埋伏、地雷、炸弹、毒弹与水中放毒。
  4.到了宿营地,要进行房内检查或试查,有无反动分子的隐藏,同时防止敌探奸细的乘机混入,烧炕烧水时要注意炕灶内是否藏有爆炸和暗炸毒物等。
  5.初到路生或村庄很大,白天进出时要经过调查,恐怕突然发生事情时可能迷失方向。
  十一、在会场上警卫员工作:
  1.未到会场之先警卫员应该先去检查台子,是否坚固,周围是否可能有敌探奸细的埋伏及放有炸弹危害物等东西,并注意四周是否有可疑的人。
  2.不论在干部会议或其它会议,警卫员要分配在台子前后左右,注意观察倾听群众的动静(最好是便衣),如果有行动等事情发生,一部份要勇敢的捕捉凶犯,不得已时可枪杀之。另外的警卫员要保护首长在安全地带,枪要放在子弹袋内随时应用。
  3.发现飞机声时要告知首长躲避,警卫员不可离开首长,以免敌人转移目标乘机暗害首长。
  十二、反扫荡时警卫员怎样警卫:
  1.如在战争来时先要选几个好通讯员跟首长一块走,至于其它有嫌疑的人及没有担任工作的人,不应在一块走,不然容易暴露目标。
  2.在隐蔽地附近不准群众烧火起大烟暴露目标。
  3.如遇战争紧急不利时,警卫员不得离开首长,如敌人已经接近时,警卫员应坚决与敌人抵抗,掩护首长到了安全地带为止,否则应抵抗到光荣牺牲为止。
  4.如首长受伤或牺牲时,要按具体情况处理,如受伤应立即设法转移至适当的安全地带,妥为看护,切勿惊惶,如不幸首长牺牲,应先检查首长身体,将各种文件取出,不使失落在敌人手里,再设法将尸体用土掩埋,回去将文件物品交给上级或与首长同级的干部。
  十三、在城市警卫员应做甚么(仅作参考):
  因城市与较大的村庄人口拥簇,最容隐藏敌探奸细活动,有的与当地汉奸密切联系,故难以发觉,警卫员的工作更加重要。
  1.(删)
  2.警卫员要有分工,某个化装某个不化装。同首长在一起时,要在中间隔相当距离,站在他的旁边,反对死跟,要隐蔽目标不使敌探奸细容易发觉。
  3.警卫员在街上,禁止买东西,应两眼经常注意首长前后左右的人群,而我们的眼睛要象剑一样的锐利,我们的脑子象水中之鱼那样活泼,去发觉可疑的人。
  4.平时对城市的街道要熟悉,首长在街上走,警卫员至少要知道两道同并的路,倘若临时发生问题,立即改变道路,用不怕牺牲的精神应付,保护首长。
  十四、在过河渡船时警卫员应如何注意:
  1.在渡河前警卫员应知道渡河地点、水之深浅,预作准备工作。
  2.徒步涉水时警卫员要走在前面引路,或走在首长之下旁,以便首长失脚时即能救护。
  3.要检查船是否坚固,船的大小能乘多少人,有无可疑的人,在内须注意监视。
  4.渡过河之后,在岸边立即找好隐蔽地点,让首长休息并作对空防御。
  十五、警卫员应带些甚么东西:
  1.要带短枪小刀。
  2.洋火、洋蜡、药、急救药品及必要的钱。
  十六、最后的几个问题
  1.警卫员应该接近群众,了解附近复杂的人与可疑之事,必须发动群众帮助侦察,发动左右邻居帮助警戒,防止坏分子的暗害。
  2.要爱护战器,爱护首长与警卫员本身的枪,要经常洗擦干净。枪不离身,不随意把枪给别人玩耍,睡觉的时候,枪要放在枕头边,紧急时不解武装。
  3.如遇人群拥挤时,警卫员应用和蔼的态度叫群众让开,并随时注意人群中的可疑分子乘机捣乱。
  4.如发现行刺凶手,警卫员应怎样办?
  A.当发现行刺事件时,警卫员应该敏捷的根据子弹发来的方向,追查凶犯。当场负保卫与警戒的指挥者,应迅速戒严断绝行人,并通知附近驻军一律警戒,加紧侦察与审查当场行踪可疑和书逃跑的人。另外派人掩护首长退出会场;进入安全的地方(最好到驻地机关)。化装在群众中的警卫员或便衣,仍应保持原状,在群众中加紧侦察,发觉凶手时,立即报告首长,当场逮捕,但应有充分的准备。
  B.凶手捕后,立即搜查身上及其附近有无帮手、武器、和文件物品等,严密押送当地公安机关,注意防止逃跑,切勿中途打死,以免损了口供,这是很重要的。

  (来源于《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料丛书之九——公安保卫工作》p18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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