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藩(1892-1963)
字介人,河北省丰润县人。少年时在家耕地,在私塾读过书,并在本县上了一年高小,因家境生活困难,考入保定陆军学校,继而升入青河陆军中学,在校期间加入同盟会,在保定陆军军官学校毕业后,分配在12师辎重营任排长。曾任陆军检阅使署教育长。为继续深造,又考入北京陆军大学。1922年毕业后,分配在冯玉祥部队任参谋。宋哲元在西北军中任师长时,将张维藩调至该师任参谋长。1925年2月,任善后会议代表,同年调任热河都统署参谋长。1926年改任国民军西路军总司令部参谋长。1927年任第二集团军第四方面军参谋长。1928年改任陕西剿匪总指挥部参谋长。1929年2月,任陕西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1933年春,任剿赤军北路集团军第四军团总指挥部参谋长,8月改任第二十九军参谋长兼察哈尔省政府委员、建设厅厅长。1935年任北平市公安局局长(1935.11-1936.1)。1936年1月,调任平绥铁路管理局局长,兼冀察政务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及交通委员会委员。抗战开始后,任第一集团军司令部参谋长。抗战胜利后闲居北京。1963年7月于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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