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震权(1911- )
毕业于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正科十四期,美国万国函授大学冶金科研究。
曾任国民党南京政府首都警察厅巡逻大队副,
后任重庆市警察局督察长、科长等职。
1943年任中央训练团兵干班户籍行政教官,编著《户籍行政》。
1945年任热河省警务处处长(1945.10.9- );
1946年9月26日任热河省会警察局局长;
1948年3月当选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并任动员戡乱委员及中央宪政督导委员
任中央警官学校户口督察教师,编著出版《户口查察》一书。
1953年12月21日任台湾省警务处科长;
1959年调升台湾省警务处主任秘书;
1963年6月29日任台湾省铁路警察局局长;
1966年6月17日任台湾省警务处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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