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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的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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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0 17: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北的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
章重 刘红心

  1949年11月,湖北全境解放。这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湖北取得了彻底胜利,开创了历史的新纪元。本书记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夺取政权以后,依靠人民群众,以大无畏的气魄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成功地接管城市并成功地对旧城市进行社会改造、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辉煌历史。
  一、做好胜利接管城市的准备工作
  在全国解放战争节节胜利的形势下,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十分重视新解放城市的接管工作。中共中央在总结沈阳、北平、天津等城市接管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一系列的城市接管的方针、政策。上海解放前夕,中央又提出“要完整地保全上海”的指导方针。这无疑地也是接管湖北各城市的指导方针。
  中国共产党对接管湖北各城市,早有谋划,作了长期的、精心的准备工作。
  (一)执行中央“地下接管”方针,为接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中央南方局和周恩来同志,就高瞻远瞩地决定在湖北、武汉重建中国共产党组织,配合人民解放战争,开展秘密斗争,为解放湖北,接管湖北的大中城市作好准备。周恩来提出了:“国民党公开接管,我们地下接管”的方针。所以,从1945年10月起,中共中央南方局先后分几批派遣曾惇、李实等人到湖北和武汉开展党的地下工作。l947年初,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中共中央上海局要求武汉地下党积极开展长江两岸的群众工作,配合大军渡江。10月,成立了中共湖北省工作委员会和中共武汉市工作委员会。省工委成立后的半年内,积极在武汉、黄石、沙市、岳阳等城市积极发展党的组织。1948年1月至7月,先后建立了中共黄石工矿特区工作委员会、中共沙市党支部、中共长沙特别党支部。
  1948年9月至1949年初,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发起了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并取得了伟大胜利。自此后。中国人民解放军以秋风扫落叶之势,长驱直入,兵临长江。1948年7月,中共中央上海局指示武汉地下党组织。集中力量做好工作,迎接解放。决定撤销省、市工委,成立中共武汉市委,曾惇任书记。中共武汉市委在武汉三镇建立了几十个外围组织,同时领导沙市、长沙地下党的工作。到1949年4月,武汉市已有地下党员390人,外围组织的积极分子2073人。
  1948年8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对目前蒋管区斗争策略的指示》指出:“在国民党统治的城市,单独地进行工人、市民的武装起义,肯定地说,一般地是不可能的”。12月13日。中共中央转发华局《关地下党组织在解放与接管城市中如何工作的指示》中指出:“在城市接管工作上的里应外合则是完全可能实行与必须实行的”。要“通过城市的内部有组织的人民群众的力量和外部人民解放军力量的配合,用一切有效的办法,实现对城市的完整接收和管理”、“里应外合地配合人民解放军完整接管城市”。与中共中央南方局派遣来湖北从事城市地下工作配合作战的鄂豫皖地区城工部、中原局组织部、鄂豫、桐柏、江汉三军区城工部以及鄂中、襄南两地委派遣到城市的地下党,都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地下接管的指导方针,发动群众,调查研究,弄清敌情,反对国民党破坏,护厂护校,搞好统战和策反,配合人民解放军解放城市、接管城市。
  1949年2月23日,根据中共中央上海局指示,为了保护城市并迎接解放,中共武汉市委召集第一次全体会议,作出《武汉接管工作的调查研究问题》的决定,确定“有步骤有计划地完成接管城市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彻底解放”。要求各个岗位的干部、党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按地区、行业系统、部门、单位,阶层拟定详细调香提纲,利用各种合法身份和各种社会关系。
  从多方面获取材料,研究接管问题。会后,市委布置所属各条战线开展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武汉各方面资料。与此同时,鄂豫、江汉解放区各级党委城工部所派驻汉组织或工作人员,也按各自调查研究大纲,搜集大量军事情报。4月19日,中共武汉市委召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曾惇作的《为保护城市渡过青黄不接进入接管而斗争》的报告,提出“反迁移、反破坏、要生存、要安全”的口号,要求市委所辖组织加强领导,动员群众,采取各种有效办法,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保卫城市的各项工作,争取完整地接管武汉。
  在中共武汉市委两次会议的部署下,武汉地下党组织为保全武汉市,加强统战、策反和政策攻心,开展了调查敌情、调查社会动态的活动。主要是:(1)开展对国民党党、政、军、警、特的调查,基本摸清了国民党湖北省属厅、处、局的档案材料、房地产案卷、武器配备和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的资金情况;(2)搜集国民党的军事、经济情报。绘制了武汉郊区国民党车队碉堡分布图、汉口城防工事图。还对湖北省、武汉的工商业、邮电、交通、云输、报社,电台、医院、社会团体等单位进行系统调查,汇编成两本《武汉调查》,为顺利接管城市起了重要作用。(3)揭露国民党的阴谋,开展反转移、反破坏、护厂护校的斗争。针对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离武汉前将机器设备南迁,对无法南迁之重点设施进行破坏的阴谋,湖北、武汉的地下党组织,立即深入基层、工厂、码头,组织群众开展反迁移、反破坏的护厂斗争,揭露国民党反动派的阴谋。华中钢厂广、大冶电厂、华新水泥厂、源华、利华煤矿成立工人协会、临时护矿委员会,进行护厂护矿。黄石特工委在开展护厂斗争的同时,还对上述五大厂矿的资财进行摸底登记,为接管作好准备。武汉大学、中华大学、华中大学等学校的学生,开展了护校斗争。(4)开展统战工作。为了策应解放军入城,地下党组织团结了一批国民党上层爱国人士,如国民党元老张难先、李书城等人。在白崇禧妄图炸毁张公堤、武泰闸、水厂、电厂时,张难先、李书城等挺身而出,仗义执言,使敌人谋未能得逢。同时,地下党组织还团结了一批在学术界、企业界有声望的教授、经理、工程师、厂长,保护了本单位的设备、器材、账册、档案。(5)进行策反和政策攻心。地下党组织对国民党华中剿总、十九兵团司令长官张轸、国民党湖北省党部书记陈良屏、省参议会副议长艾毓英、省会警察局长胡垣义、汉口市长晏知甫、武昌市长蒋铭等国民党上层分子进行策反和政策攻心。加上大军压境、兵临城下,国民党军队不战而逃或一触即溃,从而保证了武汉等城市完整地回到人民的怀抱。沙市地下党组织为接管沙市也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1)提供沙市的敌情和社会动态;(2)弄清驻沙市的敌十九军的兵力部署;(3)策反敌军舰起义;(4)开展护厂、护校斗争;(5)保护荆江大堤安全。为了顺利接管宜昌市,中共当阳地委在宜昌市地下党组织的配合下,对宜昌市的历史与现状、敌特机关与匪特活动、市民生活和工商产业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研究,写出了《宜昌敌伪机关及工商情况初步调查报告》。1949年2月27日、5月20日和6月17日,中共当阳地委连续发出《关于接收管理宜昌市的意见》、《关于接管宜昌市的决定》、《进入宜昌市后对群众宣传工作的指示》等文件,对接管方针、办法和群众工作干部进城的制度、纪律等均作了具体规定。
  (二)加强学习,提高接管干部的政策水平。
  参加湖北省城市接管的干部,在进城前,都采取集中培训的办法,认真学习党的七届一中全会决议,学习中央关于接管城市的方针、政策和毛泽东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中央批转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明确了进城后实行军事管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保护民族工商业、保护外国侨民财产的安全,接管官僚资本企业等政策。学习陈云关于接管东北城市的经验。注意解决好接管工作中的两大难点,即怎样做到接管完整和怎样迅速恢复秩序,对干部进行接管城市各项政策的教育和学习接管城市的经验。要求干部模范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入城守则》。1949年6月3日,沙市市委集中连以上干部学习党的城市接管政策。为使进城干部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市委请襄南地委介绍沙市的历史、工商业、文化教育等情况。6月16日,市委书记宋侃夫向全体干部作了入城后如何做群众的宣传工作,如何做经济调查,管理好企业、学校、报纸、金融和财政等工作的报告。
  1949年元日。中共武汉市委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毛泽东为新华社写的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从思想上做好充分准备,迎接解放,接管武汉。同时,一批地下党员奉命于1月3日赴香港参加上海局组织的学习班,学习接管城市经验。中共桐柏区委为接管好襄樊市,制定了保护工商业,保护城市公共建筑,以及对待旧职人员等政策,并成立襄阳、樊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城防司令部。在入城前,宜昌市委集中干部学习党的城市政策、工商业政策、争取知识分子政策,学习如何做政权工作、群众工作和分化瓦解敌党团特工作。
  通过认真学习党中央、毛泽东关于接管城市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了接管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接管好湖北的大中城市作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和政策准备。
  解放后,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部署地分期分批公开地下党组织和党员。这些长期从事地下工作,为中国的解放作出了特殊贡献的共产党员,在新的岗位上,为刚刚诞生的人民共和国继续奋斗。
  (三)成立城市军管会,全面领导城市接管工作。
  中共中央对湖北的城市接管十分重视。1949年2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调度准备随军渡江南进干部的指示》,要求华东、华中两大区集中1.5万名干部随军南下,接管城市。中央先后从重庆、北平、天津、香港、广州派遣干部,加强武汉地下党的力量,从而保证了武汉的完整解放和顺利接管。武汉解放后。又从东北、山东、山西、河南等解放区抽调大批干部,随军南下,参加湖北各城市的接管工作。
  1949年5月16日,武汉市解放。22日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谭政为主任、陶铸为副主任,后又增补张平化为副主任。军管会下设军政、物资、交通、文化等接管部门。军管会成立当日即宣布对武汉市实行军事管制,并接管国民党湖北省的企业、经济、金融、交通、军事机构。没收属国民党政府的国有资本、国民党大官僚私营资本的单位560余家。接收公教人员和职工4.2万人。湖北省人民政府负责接管国民党湖北省政府行政部门和所属的民政厅、省训团、财政厅、田粮处、会计处、棉捐稽征所、审计处建设厅、教育厅、民教馆、图书馆、科学馆、地政局、参议会、高等法院等16个单位。5月,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石灰窑工业特区特派员办事处成立,特派员金实蘧负责接管大冶钢厂、电厂、水泥厂,源华、利华煤矿等五大厂矿和两个镇公所等有关行政部门。7月,沙市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宋侃夫任主任,阎钧任副主任。下设五大接管部门:(1)军事公安接管部门;(2)政权接管部门,下设专署组、法院组、堤工组、中区组、东区组、行政人员登记组;(3)财经接管部门。(4)文教报社卫生接管部门,下设文教组、卫生组、报社组;(5)交通公用接管部门。7月22日,宜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宜昌市警备司令部成立。同日市政府所属的公安局、教育局、工商局、税务局、民政科、财粮科、建设科、人事科等办事机构也相继组建。共接管国民党宜昌市机构、单位54个。襄樊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后,立即颁布入城守则,维护社会治安,对城市实行全方位接管。
  在武汉、沙市、宜昌、襄樊等市军管会和武汉市军管会石灰窑工业特区特派员办事处,对城市实施全面接管的同时,各市市委、市政府也相继成立。1948年11月,中共襄樊市委成立。1949年1月,襄樊市爱国民主政府成立。彭炎任市委书记兼市长。
  5月20日,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成立。李先念任省委第一书记、省政府主席、省军区司令员兼政委,王宏坤任省委第二书记,王任重任省政府副主席。下辖黄冈、孝感、荆州、沔阳、大冶、襄阳、宜昌、恩施八个地区和宜昌市、沙市。
  25日,中共武汉市委成立。张平化任市委书记,谢邦治任市委副书记。2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成立。吴德峰任市长,周季方任副市长。行政区划为:前汉口市、武昌市和汉阳城区为所辖地区。
  5月,中共石灰窑工业特区委员会成立,6月,石灰窑工业特区人民政府成立。特委书记何英才,区长刘金声。
  6月,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成立。彭天琦任市委书记,刘真任市长。
  7月,中共沙市市委、沙市市人民政府成立。宋侃夫任市委书记,胡震任市长。
  1950年8月,中共大冶工矿特区(初称石灰窑特区)改称黄石市。特区党委改称黄石市委,特区政府改称黄石市人民政府。高芸生任市委书记,刘友海任市长。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各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的成立,标志着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确定的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的方针,已经在湖北各地胜利地实现。同时开始了中国共产党人夺取政权后在湖北省全面接管城市,改造城市的伟大实践。
  二、城市接管的方针、政策
  城市接管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湖北省、武汉市在执行中央制定的关于接管城市的方针、政策的同时。结合本省城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城市接管的具体方针、政策。
  (一)在接管旧有人员时,“原职、原薪、原封不动”,量才录用,团结改造,按系统接收。对毫无工作能力者,给资遣散。对特务嫌疑分子,送特训班处置。生活困难者,发路费或补助费,遣送回家谋生。
  (二)在接管国民党、三青团、特务机关及民社党、青年党等一切反革命组织时,一律宜布解散,停止一切活动。其成员限期向当地军事管制委员会登记,交出证件、武器,如有抵抗,严惩不贷。
  (三)对于官僚资本企业,全部没收,为人民所有。对企业职工实行“三原”(原职、原薪、原制度不变)政策,以稳定人心、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
  (四)接管旧政权时,要求送上旧职人员名册、机关编制、业务范围、经手事项和武器、物资、财产的清册、档案,听候处理。
  (五)接管旧警察机构时,分准备接管与正式接管两个阶段。准备接管,按照“先稳定下来,边接管边让旧警人员继续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督促清点物资,呈报清册,全面了解旧警人员思想状况和工作态度。正式接管阶段,按照“自上而下,全面接收,局部宣布”,分若干对口组接管,对旧警人员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六)接管国民党卫生机构,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属国民党军事系统的医院,全盘接管;属旧政府的卫生局、卫生院,恢复秩序,继续营业;属原红十字会的医院,进行登记监督;属教会医院,进行控制登记,准其继续营业。
  (七)对于接管国民党金融机构,如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交通银行、中央信托局、中央合作金库等金融机构的旧职员,基本留用,打散班子,重新分配。
  (八)接管工矿企业,对其中的高、中、低不同层次的职员,原封不动,逐步改造,大胆使用,发挥专长。成立机构,负责全面清产核资。
  (九)对于学校的接管,贯彻妥善保护,不得破坏,维持现状,照常上课(除停开反动内容课以外)的方针。对教职工,除特务、反革命骨干外,一律留用。
  (十)对于外国教堂,只要守法,一律加以保护。对有犯罪行为者,则依法处理。
  至8月中旬,武汉、沙市、宜昌、襄樊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的各项接管工作(除个别单位和个别工作外)基本完成,全省有近千个单位被接管。通过接管,彻底砸碎了国民党旧国家机器,使一批大、中城市顺利地、完整地回到人民的怀抱。
  三、荡涤污泥浊水,全面进行社会改造
  解放初期的湖北,千疮百孔,百业待。面对国民党留下的烂摊子,省委、省政府,武汉、黄石、沙市、宜昌、襄樊市委、市政府,遵照党中央、毛泽东关于“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的指示,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对旧城市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改造,荡涤污泥浊水,使社会速出现欣欣向荣、安定团结的局面。
  (一)镇反肃特。湖北刚解放,社会情况复杂,反动势力猖獗。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潜伏的特务分子不甘心他们的失败,四处破坏,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面对严峻的对敌斗争形势,湖北省委、省政府,武汉市委、市政府,及时开展清匪肃特,清理、打击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和现行反革命分子活动。1949年9月13日,湖北省委发出《关于加强清匪肃特工作的决定》,成立了清匪肃特委员会。1949年10月8日,省委制定了关于国民党、三青团、及特务组织的处理政策。1949年5月23日,武汉市警备司令部宣布:中国国民党、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国青年党、中国民主社会党等组织立即解散。1950年11月7日,武汉市成立镇压反革命委员会,在全市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历时二年的镇反肃特中,缴获枪316支、电台56部、子弹7000发,各种反动证件3000份,打击、处理反革命骨干分子数千人,摧毁了反革命组织在武汉市的基础。沙市共登记反动会道门成员216名,破获敌潜伏组5个,查出反革命分子1104人,处决123人。襄樊市加强对水陆户口的管理,颁发居民证,肃清黑人黑户,镇压了一批怙恶不俊的反革命分子。如:伪西北游击司令,蒋、白匪华中第三纵队司令员田西恒,暗杀李公朴、闻一多的罪犯之一、军统特务黎俊等均得到了应有惩处。宜昌市破获潜伏特务组织5起,登记反动党团特和伪政人员329名,取缔了反动会道门组织。全市共处决反革命分子183名,关押829名。大治工矿特区人民政府发动群众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清匪反霸斗争,共处决74人,关押15l人,判刑劳改18人。1950年11月。黄石市委又一次开展了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逮捕各类反革命分子724名,处决120名,判刑448名,管制156名。截止到1952年底,全省共破获有组织的反革命案件557件。其中特务案件224件,地下军案件91件,反动会道门案件98件,暴动案件38件。缴获长枪3200支。短枪160多支,机枪46挺,电台6部,文件3400余件,镇压反革命分子、特务分子×万人。
  (二)清查、遣散散兵游勇。解放初,大批国民党的散兵和战俘不断涌入城市。他们趁旧势力影响尚未消除,新政权尚未巩固之际,造谣惑众,扰乱人心,甚至进行破坏和暗杀活动。为了瓦解、清除这股破坏势力,各市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1949年5月2日,武汉市警备司令部宣布“一切残余敌军、散兵游勇、土匪武装着即缴械投降”。8月初,沙市成立了散兵游勇收容机关,作出《关于肃清散兵游勇的决定》。共登记散兵游勇149人,遣关国民党战俘、“解放兵”12466人。黄石市公安局、民政科设立收容站,将散兵游勇和难民收容起来,一批批遣送,直送到1950年。襄樊市共登记敌伪人员1655人,除罪大恶极的扣押外,一般予以遣散,回原籍生产。宜昌市公安机关对已掌握的线索,进行深入侦察;对证据确凿,危害特大的案例,及时破案,实施逮捕;依据谣言,顺藤摸瓜;对在押犯,进行严格审讯、清理。经过对散兵游勇的清理、遣送,迅速消除了这股势力对社会的破坏,起到了安定社会的作用。
  (三)禁烟禁毒。在旧中国,湖北省烟毒流行,鄂西、鄂北山区是历史上种植鸦片的著名地区,仅来凤、建始、咸丰、利川四县年产鸦片3.35万两。恩施地区吸食鸦片者占全地区总人口的1%,宜昌市贩、运、制、售、吸毒的占全市人口的5%。沙市、宜昌是西南烟毒集散市场。解放后,人民政府一再明令禁止贩毒,但仍未根绝。1952年5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举行第二届八次行政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群众性的禁烟禁毒运动,并成立省禁烟禁毒委员会。6月5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大规模群众性禁烟禁毒运动的指示》,要求在全省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进行一次群众性的禁烟禁毒运动。7月,省政府发出布告指出:凡从事毒品贩运和制售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坦白悔过,交出毒品,检举同犯,立功赎罪;种植毒品者,应立即铲除,保证绝不再种;吸食毒品者,应自动向政府登记,限期戒毒。各级政府的禁烟禁毒委员会,负责调查材料,掌握政策,布置工作、统一步调打击首犯,找出毒品的来源、去向。除武汉市外,全省运动以沙市、黄石、宜昌、襄樊和郧阳、恩施六地、市为重点,步骤是先城镇后农村,先重点后推广,逐步在全省展开。主要打击对象是贩卖、制毒的首要分子及主犯、惯犯、现行犯。实行“打击少数,改造多数”,“今后从严,过去从宽;抗拒从严,坦白从宽”的政策。只要坦白交代,真诚悔过,检举揭发,可减轻或免除处分。除打击大毒犯外,各级政府抓禁种、禁运、禁吸。禁止农民种植鸦片,由民政、司法、公安、税务、武装等部门合力禁运,封锁出口,堵围销路。对开设烟馆者,没收烟毒、烟具,封闭烟馆。对尚保留有鸦片者,一律上交;交通不便者,就地焚毁。采取严惩收购毒犯,杜绝烟毒销路,逐步禁绝的方针。
  1949年6月8日,武汉市警备司令部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联合颁发严禁鸦片烟毒的《布告》。1950年3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烟禁毒的报告》。1952年5月30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禁烟禁毒问题。会议确定武汉市开展禁烟禁毒的方针是“禁种、禁贩、禁运、禁吸四管齐下,而以禁贩禁运为重点”。成立武汉市禁烟禁毒委员会,并先后制定和颁布了《武汉市处理烟毒案件暂行办法》、《武汉市烟毒瘾民登记办法》。8月,全市统一行动,捕获制、贩、运毒的大犯、主犯、惯犯1123人。10月又捕毒犯1322人,缴获吗啡525.4两,鸦片1051.8两,其它毒品1576.4两。共查出大烟毒犯10241人,吸毒6693人,判死刑16人,判处徒刑782人,管制29人,教育改造“瘾民”6600多名。至此,武汉市彻底消灭制造、运送、贩卖、吸食烟毒者。1949年8月28日,沙市公安局颁布《关于禁烟禁毒的布告》。1952年5月16日,全市开展禁烟禁毒运动,逮捕烟犯384人,判处死刑3人。7月,宜昌市成立禁烟禁毒运动委员会,共破获毒品案1251件,毒犯1854人。处决大毒犯5名。8月襄樊市委发出《禁烟禁毒布告》,成立“襄樊禁烟禁毒委员会”。破获运毒制毒集团11起,剿灭了毒品流行的黑市场。8月,黄石市委发出《关于开展大规模群众性禁烟禁毒运动的指示》,处理历史惯犯28名。同时,多次贴出布告禁赌,对黄石港、源华煤矿几处赌窝坚决捣毁。运动到1952年10月底结束,全省对贩卖制造烟毒的首要分子,依法判处死刑61名,死缓1名,有期徒刑6366名,管制1933名。收缴鸦片91956两,吗啡3823两,烟具14854个。
  (四)取缔娼妓。据查,1951年武汉市有娼妓5000人。5月,武汉市公安局颁布了《武汉市乐户登记管理办法》、《武汉市妓女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增加治安警察,加强特业管理。至此,武汉市取缔娟妓活动全面展开。9月,成立武汉市娼妓改造筹备委员会,并成立市新生妇女教养院。1952年8月8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发布《封闭妓院解放妓女的通知》。9月10日,市公安局、民政局联合行动,逮捕罪恶严重的乐户老板52人,收容妓女251人。当日,发布《废除娟娼妓制度布告》,对收容的妓女进行教育改造,治疗性病,安置就业。此项工作一直到1957年才完成。1952年8月,宜昌市制定出集中改造妓女的方案。9月,开始登记,全市共有妓女56人。对迫良为娼、虐待妇女的不良分子予以严惩,逮捕全部妓院娼主,对妓女作了妥善安排。1951年12月14日,沙市市公安、民政部门配合,取缔查封了全市27家妓院。对收容的76名妓女,都作了妥善安置。大冶工矿特区政府一成立,便坚决取缔各种卖浮活动,将所有妓女集中学习改造,教育后谓返和安排就业。襄樊市的77名妓女,经教育,大多数人从良后,积极参加社会劳动,过自食其力的生活。
  (五)进行市郊土地改革。在土改中,党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发动群众向地主阶级作斗争,变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在大、中城市的市郊,消灭了地主阶级。1951年3月5日,武汉市成立郊区土地改革委员会,组成了2000多人的土改工作队。9月。召开会议,确定稳步进行土改,分批试点取得经验后,1952年5月全面铺开,年底结束。据不完全统计,武汉市在土改中没收和分配了总农户数不到4%的地主上可耕地总数28%的土地。共分给农民十地10.64万亩、房屋9900间,耕牛1139头,农具3.61万件,粮食90.6万余斤。远郊农民平分土地2.5亩至3亩,近郊人均分菜地4分到1亩。有10万多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3000多农户分得了房屋。襄樊市郊农民在土改中获得七地23911亩,119556斤粮食。39件农具,41头耕牛,54间房屋。土地改革在政治上消灭了封建势力,打倒了地主阶级,建立了农村人民民主专政,树立了农民群众的政治优势;在经济上,广大农民获得土地和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数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在湖北省大、中城市市郊农村基本绝迹。
  四、开展民主改革与民主建政
  人民解放战争以暴风骤雨、摧枯拉朽之势,彻底摧毁了国民党统治人民的反动的国家机器。对国民党政权全面接管,推翻压迫人民的反动政权而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权。但一些隐藏在工人队伍中的反革命分子、封建残余分子仍盘踞在工矿企业和街道里弄,继续作威作福,欺压百姓,公开的或秘密的统治工人、控制工人、威胁工人,工人仍未真正得到解放。旧企业尚未得到改革,甚至遭到严重破坏,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备受摧残。从政治上、思想上把群众发动起来,肃清隐藏在工人内部的特务、恶霸、反革命分子、封建把头、会道门头子,以纯洁工人队伍,从政治上解放工人。提高工人觉悟,建立民主管理制度。使工人自由自在的阶级变为自为的阶级,成为国家建设中一支有高度觉悟和高度组织性、纪律性,有战斗力的队伍。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团结广大农民和其他革命分子,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伟大的经济建设任务。
  1951年5月,湖北省总工会召开省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在工厂矿山、交通企业及城市各行业和街道开展民主改革。8月,民主改革在私营和公营工矿企业及近20个市镇的搬运业中开展。不久,各地城镇的建筑业、手工业、服务业等也都开始进行民主改革。
  湖北工厂企业的民主改革,是依靠工人群众,团结职员、工程师,清除残余封建反动势力。主要内容为:(1)改造旧企业的领导机构,建立新的领导制度和组织机构;(2)取缔反动党团组织,清除反动分子;(3)精减冗员、培养积极分子、充实企业领导力量,建立新的厂长负责制;(4)废除把头制、工头制、包工制等压迫工人的管理制度,建立起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制;(5)消除职工,内部对立,加强工人阶级团结;(6)消灭剥削,改革不合理的工资制度,初步建立起按劳付酬的分配制度。
  湖北城市私营工矿企业的民主改革,由企业工会领导(在已建立中共支部的企业中,由支部领导),依靠工人阶级,联合工商业者,消灭封建残余势力。其方针为“反封建,不反资本”。根据各地人民政府的统一布置,免除工人所受封建压迫和剥削,形成新型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发展。
  当时,湖北的大中城市和大型厂矿较少,大多数是万人小城镇。全省70万工人,只有10万工人参加工会组织。因此省委、省政府决定,民主改革应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去进行。黄石、宜昌、沙市等省辖市和重要的工矿企业,应在抗美援朝、镇反肃特的群众运动基础上,充分发动群众去推进民主改革。各专、市也应选择一一两个重点,从码头、手工业、建筑业进行民主改革入手。其主要政策是:打击隐藏在工人中的反革命分子、特务、封建把头、监工、流氓头子、地头蛇、地主恶霸等等;工人、职员有严重罪恶(血债)和超经济剥削者,为群众痛恨,应视罪恶大小,依法处理。而对过去有反动行为,非法压榨剥削过工人的长期劳动者或对一般有劣迹或反动行为的技术领班、工程师、职员、技术工人等,只要向群众认错,作深刻检讨就可以从轻处理。有的职工,因过去靠近资本家、封建把头,有过压迫行为,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划清界限,提高觉悟;一般的反动党、团、会道门的成员,只要割断与反动组织的联系,可不予追究。
  湖北反封建的民主改革的过程是,首先向全党全体干部和群众进行思想动员,宣传民主改革政策,统一认识;动员干部深入工厂、车间、生产班组和工人住宅区,访贫问苦,了解情况,扎根串连,形成核心,在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基础上,把斗争矛头指向经讨调查证据确凿的、彰明昭著的封建反动分子利反革命首要分子,宣布罪状,依法逮捕惩治。
  打开对敌斗争的局面后,进一步发动群众,全面开展斗争。在对敌斗争策略上,利用矛盾,分化瓦解敌人,各个击破,打倒反动头目。经过群众性的大清查、批斗,把混入工厂的封建把头、反动帮会头子、地主恶霸、工匪、反动官吏、反动军官、反动党团头目,统统揭露出来,依法惩办,取得民主改革的彻底胜利。
  在对敌斗争胜利的基础上,进入了搞好民主团结阶段。民主团结主要任务是解决工人阶级内部问题。对在旧社会沾上流氓习气被人利用做了坏事的工人,通过批评教育和思想斗争,“洗脸擦黑”、划清界限,坦白交代错误和历史问题,放下包袱,取得谅解,回到工人阶级队伍中来。达到团结大多数,孤立一小撮敌人的目的。同时,开始总结“三查”,即查敌人、查队伍、查政策、查敌人,看有否漏网和未斗倒的敌人,建立群众的管制制度。查队伍,主要是查群众发动程度和团结面,开展整党,、整团、整顿工会、改造基层和车间委员会,检查党团员在运动中的表现,清除混进来的不纯分子,开始建党建团。查政策,主要查提高干部群众的政策水平,能自觉地纠正执行政策中“左”的或“右”的偏差。
  民主团结告一段落后,便进入了民主建设阶段。主要是评定工人阶级成份,审查登记工会会员,整顿组织,清除混进工会的反革命分子、特务分子,选举新的工会委员。重新审查、填写劳保登记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责任制。实行定员定额,推行经济核算,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通过民主改革,打垮了城市的封建联合势力,调整了企业内部的社会关系。成立省、市二级工会、妇女联合会等群众团体,在企业中建立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组织。
  通过民主改革,充分调动了工人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讲了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厂矿企业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
  (1)澄清了厂矿企业的情况,划清了敌、友、我界限。不仅斗争了封建把头、反动帮会头子和血债累累的汉奸,也清查出了一批混入工厂企业的逃亡地主、恶霸、伪军政官员、反动党团骨干分子;
  (2)树立了工人在厂矿企业的政治优势,初步整顿了党、政、工、团,形成了统一的工人队伍,加强了工人群众的团结,提高了工会的战斗力;
  (3)打垮了在厂矿企业从事破坏活动的封建势力,瓦解了封建帮会集团,建立了群众管制制度;
  (4)提高了工人觉悟,激发了工人生产积极性,在反封建的民主改革中,不断创造生产新记录。
  城市工矿企业成功地进行民主改革,使城市和工矿企业的旧貌换新颜。可是在市郊农村,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基层政权,还没有完全摧毁。虽然取消了保甲制,但不少乡村的地主阶级的代理人,又摇身一变,出来当村长、乡长,组织假农会,掌握乡政权。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树立贫雇农在乡村的政治优势,湖北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民主建政运动,发动广大农民,打击封建残余势力,建立起农民对地主的革命专政和人民民主政权。由农代大会选举正副乡长及委员,组成乡人民政府委员会并逐渐过渡到人民代表会议。在乡人民委员会中的贫雇农、中农和其他劳动者应各占三分之一,将乡政权牢牢掌握在农民手里。在两千人以上的乡镇,建立工会、工商联、妇联、青年团等组织。
  在城市的街道,同样也存在这个问题,旧保甲人员、国民党军官、地痞、流氓都占干部中的相当大的比例。有的甚全占百分之三四十。由于未经改造,旧作风、旧思想很浓厚,对党和政府阳奉阴违,贪污腐化,鲸吞公款,胡作非为。因此,整顿街道组织,纯洁队伍是民主建政的重要内容。襄樊市发动了占人口总数56%的群众起来,批斗反动势力,废除保甲制,成立人民的街政府。通过各界人民代表会,选举了街政委员会。沙市在民主建政中,发动各阶层人民,打击残余的封建恶霸反动首恶分子、反动封建会道门首领、惯匪首领、严重作恶的伪乡镇人员。各界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选举能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表,召开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成立街道人民政府。选举成立各种委员会,建立各种组织,如:抗美援朝委员会,劳动者协会,妇女联合会等等,举办街道人民的文教卫生福利事业。
  五、努力恢复与发展城市经济
  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议中明确指出:在接管城市的第一天,就要把发展生产作为首要任务。只要生产发展了,经济上去了,才能解决老百姓的吃饭问题,才能安定人心、安定社会。这是党在城市能不能站稳脚跟,继续前进,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问题。为了尽快恢复和发展经济,湖北省各级党组织、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一)救济、安置失业工人,积极参加经济建设。
  解放初期,全省失业人员共14万人,其中武汉市10万人。大批失业工人游弋街头,不仅增加社会负担,而且浪费了劳动力。各级政府将“政治思想教育与组织劳动相结合,改造和安置相结合”,对失业人员先发放救济款、救济粮以安定人心。尔后再采取组织措施,根据建设发展,逐步安置就业。1950年5月5日,武汉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临时救济失业工人及灾民的决定》。5月底,市人民政府和市总工会筹委会成立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决定“以工代赈”为主要措施,并采取生产自救、回乡生产、转业训练、救济来补助等办法,解决失业工人的生活问题。共安排就业3.4万多人、回乡生产近2万人。1950年6月17日,湖北省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成立。7月28日,中共湖北省委发出《关于救济失业工人工作的指示》。要求重点做好沙市、宜昌、黄石(大冶矿区)、襄樊、老河口等5个城市的救济失业工人工作。7月14日,沙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成立。至10月,全市失业工人共6933人,其中组织以工代赈的1530人,生产自救975人,安排就业603人,其它安置近千人。1950年8月,襄樊市成立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失业工人2376人,其中安排就业2190人。黄石市大冶水泥厂、电厂、钢厂等五大厂矿,救济、安置失业工人436人。由于党和政府及时地、妥善地、逐步地救济和安置了失业工人,安定了人心,充分发挥其技术专长,调动了工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加快了恢复和发展城市经济的步伐。
  (二)平抑物价,稳定金融市场。
  刚解放的湖北,各城市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尤其是武汉市。一是粮食奇缺,百万市民粮源发生困难;二是金银黑市猖獗。1949年5月27日,武汉市军管会公布银元与人民币比价为1:300元或350元(旧币1万元等于新币1元),可黑市比价为1:3150元和4500元。银元黑市引起市场混乱,物价暴涨。从1949年5月25日至7月中旬,总物价指数比5月上旬上涨近3倍。从5月下旬至6月中旬,大米上涨5.34倍,布匹上涨4.9倍。为此,华中局迅速作出了《关于稳定武汉金融物价的决定》。主要内容为:
  1、照原定限期收清第二期所得税。汉口营业税必须于指定时间内全部收清,不许延期;
  2、银行抛出银元进行黑市活动,收回人民币;
  3、开办武汉消费合作社,银行贷付必要资金,保证基本群众生活必需品。拟决定供应粮食3000万斤,盐2000万斤,油200万斤,棉花200万斤,烟煤3万吨。
  4、打开城乡关系,畅通物资交流。在集镇贸易中,禁用银元,推行人民币,普遍建立县贸易公司,出售盐、布、火柴等日用品。收清夏季公粮代金,8月开盐田赋,10月收秋季公粮代金。使地主、富农抛售粮食兑换人民币交纳赋税、代金。
  6月19日,中共湖北省委发出《关于禁用银元稳定金融平抑物价的指示》,决定禁止上银元流通和金银私相买卖,打击国民党特务分子与投机好商的破坏。各地、市委要发动群众开展拒用银元铜元运动,指定专人负责金银维私。为配合武汉市的金融斗争,沟通城乡关系。决定撤销解放区,内部的一切税卡,取消货物过境税和对往来商贩的盘查。6月22日,武汉市军管会、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出禁止使用银元布告。规定金银只准保存,不准流通,更不准从事金银投机。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还颁布了《湖北省、武汉市金银管理暂行办法》。沙市市委决定:(1)公营商店停购(购买物资)抛货(抛出物资)平抑物价。从11月16日开始,共抛出大米159.4万多斤,食盐13.7万多斤,棉花8000斤,布140匹等等。(2)紧缩货币,平抑物价。在黑市上抛出7万银元,银行紧缩银根,加强管理与汇总,提前收修荆江大堤款1亿元,配合平抑物价。(3)加强市场管理,防让投机倒把。一是不准大量收购物资,囤积居奇;二是行业归行,非本行的不能买卖行业物资。不是粮行的,不能在这个时候收买粮食;三是商店不能无故关门,要照常营业,不经过批准,无故关门者应受处分。襄樊市全面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普遍贯彻划拨清算、重点使用、短期信用的方针。基本上消灭了空白户,由1950年的68户增至1951年的120户,全面核定库存限额,使库存逐年减少,由每户18.32万元降低至9.5万元。普遍编制了收支计划,节约了现金。1950年6月,武汉市政府决定征收下半年所得税12.亿元及5、6两月的营业税7亿元,迫使商人抛出物资和照银元收兑人民币。接着又抛出12万银元,在几天内回收人民币3亿元。同时向市场抛售920万斤粮食,数百万斤盐,几千万斤棉花,数百袋面粉。市贸易公司大量抛售棉纱,使两次带头涨价的棉纱回落,缓解了市场粮食、棉花、食盐的供应,有效控制了暴涨的物价。人民币币值上升,银元与人民币比价由280元降到130元,二机米每斤由360元跌到70元(旧币),人民生活有所改善。
  在打击银元贩子的投机倒把扰乱金融市场的同时,武汉市、宜昌市政府都先后动员了几千名职工、店员、学生、驻军开展拒用银元运动,给银贩子很大打击。1950年7月6日,武汉市成立打击银元黑市联合指挥所,公安、银行各部门组成缉私队。严厉打击投机倒把的银元贩子和操纵金融市场的奸商,成效显著。对使用与持有少量银元(50元以上)的市民,说明真相,促其到银行兑换人民币。对专以贩卖银元为业者,使其迅速改业,主动赎罪。对少数有计划的捣乱分子则狠狠打击,严肃处理。年破案500起,没收黄金40多万两、银元2万多元、白银20万两、人民市11亿元。1951年上半年,破案89起,没收黄金2万两,有力地打击了金银黑市的走私活动,至10月,银元价低于政府牌价,金银黑市买卖没有市场,人民币作为唯一的流通货币占领了市场。
  (三)统一财经,大力发展工商业。
  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要求全国人民共同努力克服国家财政困难。根据中央精神,为实现财政收支、物资调拨、现金收支三大平衡,稳定金融物价,争取财政经济状况好转,湖北省认真贯彻了党中央关于“增加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采取了以下三条措施:
  (1)支持工商业的恢复与发展。主要是:1、提倡与支持有利于国计民生、有发展前途的生产事业,并鼓励与组织私人资本投资工业建设;2、打通城乡关系,繁荣市场,便利公私营业,允许城乡价格有适当差额,组织、扩大重要行业的公开交易市场。3、在平等的、自愿的、两利的契约原则下,逐渐实行工供原料,互推成品,互相批发,加工订货等业务。4、根据各行业的实际情况与经营性质,陆续减少兼营业务,逐渐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以免行业间的不必要竞争与纠纷。5、银行贷款支持。据武汉市不完全统计,1950年比1949年,私营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分别增长53%和8.7%,使许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企业,如:面粉业、纺织业、碾米业、肥皂业等,在政府扶持下,逐步发展。沙市银行贷款,私营企业占总贷款的80%,扶持了工商业的发展。6、调整税收。对工商业税收的畸轻题重,政府派人重新香帐,按营业额交税,无帐面的按民主评议交。沙市曾两次调整房产税,每次都减20%。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行业,所得税,营业税一般不超过15%和25%。襄樊市对较重的税可以复评减免,宣布退税,达到税负的基本合理。
  (2)协调劳资关系。为了使资本家能维持和发展生产,保护正常的工商业利益,调整劳资关系,政府和工矿企业从增加生产,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克服浪费入手,从根本上来改善劳资关系,使城市工商业有所发展。依照所定税率,完成国家征收与地方财政任务。
  同时,劳资双方签订以发展生产为中心,加强资方经营管理的责任感和调动积极性为内容的劳资合同。明确资方在企业中具有和行使财产所有权、人事调配权、经营管理权和工人对资方具有监督权。对企业经营方向,劳动纪律、工时、工资、福利待遇等均作出规定。在执行合同中,工会反复向职工进行尊重资方“三权”和充分行使监督权的教育。广泛发动和组织工人开展增产节约和提合理化建议。沙市工人为了帮助资方渡过难关,除努力生产,降低成本,提高产量,保证质量外,主动提出降低待遇,减少福利,减薪留职等办法,帮助资方增加资金周转,解决货物滞销、市场萧条等困境。
  (3)调整公私关系。调整工商业的核心是正确处理好公私关系。在公私关系中,主要是国营工商业盲目的包收包销、垄断市场、批零与地区差价过小,私商无利可图,影响了工商业的发展。为此,湖北省迅速作出:1、调整零售市场。从1952年12月1日至8日,宜昌、沙市国营商店、工厂,撤销门市部,将零售业务改作批发,将零售的商品转让给私商。鼓励私营积极进货,而国营企业和合作社,在市场零售中仅占市场需求的25%。2、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将大部分国营零售代销店让给私商经营。武汉市1950年纯商业零售额比重,私营占92.3%,国营占4%,合作社占3.7%。3、扩大国营企业对私营企业的加工订货,武汉市共8277万元,占私营工业总产值的41.65%。仅裕华、震寰等四大纱厂就加工订货30.19万匹,占四大纱厂棉布总产量的91.1%。粮食公司加工大米132万斤,代销大米63万斤。帮助私营企业度过了经济难关。4、帮助私营企业,克服生产无计划状态,实行“量销定产”,制定产销计划,实行联营。根据市场需要,不断调整产供销环节。5、发展贸易。如湖北棉花外运上海,其中75%的运输量由私商承担。
  (四)组织土特产购销,清理物资,繁荣市场。
  为了打破解放初期,由于蒋、白匪军破坏交通,城乡物资交流不畅通而引发的好商投机、物价暴涨。湖北省在1951年政府工作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是,大力组织土特产品销售,以活跃城乡市场,发展经济。土特产品种类杂、分布广、数量多。除有关国计民生的棉花、稻谷、纱布及国防物资钢材、牛皮等,由国营及合作社收购和推销外,其余百货杂品,特别是土特产,让私商经营。在价格上使私商有利可图,克服国营贸易及合作社垄断市场,盲目包收包销的作风。根据商品流转方向及速度,合理调整地区差价及批零差价(一般应在10%左右),各地百货公司应以批发为主零售为副(批发应占供销货额的70%左右),地贸和合作社计在土产收购比重控制在40%左右,而不能在畅销物资上和私商争购或只让私商经营滞销土产。据1951年襄樊市不完全统计,1至6月份,几种主要土特产(木耳、药材、茶叶、木油、桐油)的交易量、交易额公私各占一半。土特产品的外销,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购买力,扩大了工业品市场,增加了国家税收。
  由于是在战争破坏、经济匮乏的情况下进行建设,除了加强财经工作,实行增产节约外,还必须抓紧清理公家物资,主要是接收物资和缴获的胜利品,统一调度。合理使用,投放市场,支援经济建设。加上中南军政委员会发布了活跃城乡市场的六项措施,全省又组织了物资交流大会,土特产展销会,全省私营工商业又出现了繁荣兴旺的局面。
  (五)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1951年,武汉市以工厂企业、基建部门为主,贯彻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紧缩机关,充实基层;紧缩城市,充实乡村;紧缩后方,充实前线;紧缩勤杂,充实战斗人员的精简节约精神,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市政府抽调干部下基层帮助工作,抓计划管理,明确目标,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1952年,全市工农业总值比1949年增长75.4%,胜利地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黄石市开展以增产节约运动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不断刷新生产记录,从1949年5月至1952年的3年时间中,大治水泥厂、电厂、钢厂等五大厂矿的总产量成几倍、几十倍增长。华钢的铜、钢材量分别是1949年的14.8倍、29.6倍。华新水泥厂产量为1949年的10.9倍。五大厂矿生产的发展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发展,1952年的产值与1949年比增长763.7%。
  1951年12月1日,中央根据全国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来的大量贪污浪费问题,作出了《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命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12月8日,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进行的指示》。1952年,中央根据当时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向工人阶级猖狂进攻的严重情况,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指示》(指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败财产、反偷工减料和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全省大中城市,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开展了轰轰烈刻的“三反”、“五反”运动。“五反”运动的方针是,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人民,争取青年学生、文教界及其它小资产阶级,打击不法分子,保护正当工商业者的利益。武汉、黄石、沙市、宜昌、襄樊等市都先后石开了工商联、店员、民主党派、民主人十的座谈会,宣传党的政策。动员店员和民主人士参加“三反”、“五反”斗争。在策略上,充分利用资产阶级的内部矛盾,分化瓦解资本家。在政策上,除对民主人士适当照顾外,对不法资本家,只要坦白交代,悔过自新,保证以后不犯。重者可减罪,轻者免罪。坦白而又能检举揭发,可将功折罪。对罪大恶极又顽抗者,必须严厉惩处,全部退还贪污盗窃款,赔偿国家损失。偷税漏税者,必须补纳税款。行贿与受贿同罪。沙市经过“三反”复查,贪污1000万至5000万元的有21人,贪污百万元至千万元的有176人,贪污百万元以下的720人,共计,赃款10亿多元。
  在运动进入高潮时,按照中央必须“注意维持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生产运输、金融、贸易均不能停顿”,限制对资本家受处罚的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不超过全体资本家的5%的指示。慎重处理补交漏税和退回违法所得。在运动后期,经反复核实,沙市市私营工商户4789户,其中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占89.35%,半守法半违法户占10.08%,严重违法户0.55%,完全违法户占0.02%。退补金额135万元,罚款8853元。武汉市4万多私营工商业户,守法户基本守法户84.35%,半守法半违法户占13.57%,严重违法户占1.62%,完全违法户0.46%。宜昌市4226家私营工商户,其中:守法户基本守法户为88%,半守法半违法户9.1%,严重违法户完全违法户2.9%。按政策规定,追回补退金额25.2万元。襄樊市守法、基本守法户占77%,半守法半违法户20%,严重违法和完全违法户为35%。“三反”、“五反”斗争,严重打击了资本家的不法行为和对社会主义的猖狂进攻,对工商业者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的教育,在私营企业内部建立了有效的工人监督,民主管理制度。运动后,针对工商界资金短缺,商品滞销,税收畸重畸轻,公私不协调等问题,采取了调整税收关系,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等措施,使全省工商业得到了发展。
  湖北的城市经济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和发展,证明党中央和毛泽东关于进行城市接管和社会改造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关于恢复和发展经济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也是湖北省委、省政府和武汉、沙市、宜昌、襄樊、黄石市委、市政府认真执行中央政策的结果。同时,各级党委、政府从解放之初就注重抓培养干部、大胆使用干部,将优秀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的战略决策紧密相关的。当时,干部不仅数量少,而且素质低,适应不了蓬勃发展的革命事业和经济工作的需要。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在1949年11月28日,就发出了《关于加强培养干部的指示》,指出党的干部路线是“以老干部(南下干部与坚持地下斗争的干部)为骨干”,团结领导青年学生与革命知识分子,去发动广大工人农民群众,将其优秀的积极分子提拔至领导岗位,“组成以工、农为主与革命知识分子相结合的领导成份”。在这原则指导下,从1949年5月至1950年5月,全省共培训干部24808人;1950年6月至9月,又培训了39706人和3500名财经干部、1042名公安于部。经过三年的经济恢复,到1952年底,湖北省经济发生很大变化,工农业生产较之经过长期战乱后的1949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基本实现了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全省工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墙长50.79%。
  其中工业、农业总产值,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105,71%、35.27%和608.95%。全省财政收入1952年比1950年增长102.65%,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比抗日战争前的1936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胜利完成了党中央交给湖北省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任务。全省人民以崭新的姿态,迎接大规模的国民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
  六、总结经验,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在刚刚诞生的年轻的共和国的头三年,湖北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过了一段极为艰苦,极为光辉,又极为自豪的战斗里程。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城市地下斗争到解放后全面进行的对城市的接管和社会改造,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短短的时间内,取得了史无前例的令世人瞩目的成绩,其原因何在呢?有什么经验可以值得总结,以史鉴今呢?
  (一)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成熟的经过无数次斗争考验了的马列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正是在党的马列主义方针、政策指引下,中国革命和建设,湖北的革命和建设,才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从四十年代活跃在国统区的城市地下党的斗争和斗争取得的胜利,都是在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南方局直接领导和指挥下,认真执行了结合当时的政治形热制定的符合实际的方针政策,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地下斗争的结果。为了迎来光明的新中国,无数战斗在地下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在党的领导下,不顾个人安危,置生死于度外,战斗在虎窝狼群之中。他们遵照党的指示。领导了声势浩大的学生运动和工人运动,动摇了国民党的统治基础。在迎接解放的斗争中,他们采用多种形式,收集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开展对国民党上层人物的统战和策反工作,组织工人、学生护厂护校,使武汉等大中城市安然无恙地、完整地回到了人民怀抱。解放后,面对百孔千疮的战争创伤,经济萧条,百业待兴,武汉等大中城市的人民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大无畏的精神,全面接管城市,雷厉风行地对城市开展了一系列的社会改造。诸如镇反肃特、清理散兵游勇、禁烟禁毒、取缔娼妓、市郊土改等,以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手腕,迅速荡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残渣余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毒菌的环境和污染社会空气的毒源。尤其在历史上长期顽固存在,在西方资本主义甚为兴旺的娼妓卖淫和为有识之士所长期困扰的吸毒贩毒,竟一下子奇迹般地从中国大地消逝,这不能不令世人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气魄和能力所折服,这不能不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的卓越贡献。经过这一系列的斗争和努力,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社会秩序迅速稳定,经济由复苏而走向繁荣,把精神文明、物质文明都提高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无数事实都显示了党的方针、政策和策略的无比正确和巨大威力。这正说明。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党的方针、政策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打天下、治天下的法宝,是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并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
  (二)城市工作必须依靠工人阶级,以发展生产为中心。
  中国共产党的城市工作心须紧紧依靠城市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这也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在城市从事地下工作,与国民党作殊死斗争时,党组织只有紧紧地依靠工人阶级。在工人群众中扎根,同工人阶级同呼吸共命运,代表工人阶级的心声,得到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因而才能在十分险恶的地下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解放后,在管理城市、领导城市的各项工作中,同样必须紧紧地依靠工人阶级。党在领导一系列社会改造中,不论在平抑物价,取缔银元黑市交易,制止通货膨胀,还是统一财政,调整工商关系,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工人阶级无不以主人翁的姿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依靠城市工人阶级,就是认真贯彻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关于工作重心从乡村向城市转移的方针,认真贯彻从接管城市的第一天起,党就要把发展经济放在第一位,把组织城市生产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只有经济的稳步发展,保证了人民的供需要求,才能稳定人心,才能站稳脚跟,才能在城市开展一系列的声势浩大的、由干百万群众参加的社会改造。而成功的社会改造,必将破坏旧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似火山迸发,极大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正是紧紧地抓住发展经济这个中心,在很短的时间内,武汉、黄石、沙市、宜昌、襄樊等市的经济复苏和发展,以惊人的速度出现在人们面前。经济力量的壮大,有力地支援了正在进行的全国解放战争,有力地巩固了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
  (三)国家必须拥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和有一定的宏观调控力量,才能巩固和壮大新生政权。
  中国共产党人进城后,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政治上面对潜伏下来的国民党残余势力的垂死挣扎,新生人民政权运用国家机器,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肃清潜藏的特务分子;米取了严征惩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使国民党残渣余孽迅速土崩瓦解。经济上,面对粮食态缺。金银黑市猖獗,产品滞销,物价暴涨。新生政权将平抑物价、稳定市场,打击不法资本家和投机奸商作为中心任务。迅速组织货源,从农民手中收购大批粮食、棉花等国计民生的重要物份,掌握了能与之抗衡的强大的物质力量,并迅速投放市场,给投机,的不法资本家和奸商以致命打击,使暴涨的价格很快回落。另外,积极动员工人阶级复工复业、增加生产、发展经济。国家金融机构大力扶持合法经营的私营经济,壮大国营经济。与此后日,政治、经济双管齐下,开展“三反”、“五反”,打击违法乱纪的资本家。通过这些措施,平抑了物价,稳定了市场,安定了人心,巩固了新生政权。由此可见,国家手中有没有雄的物份,有没有掌握宏观调控力量,关系到新生政权能否巩固的大问题。丧失了宏观调控的力量,在错综复杂的市场面前,就会手足无措,束手无策,就会引发通货膨胀,人民币贬值,人心浮动,国家政权基础不稳。毫无疑问,这是一项长治久安的基本国策。
  历史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说明,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人,不仅能破坏一个旧世界,也能建设一个新世界;不仅善于在城市与国民党反动派开展地下斗争,也善于在城市进行和平建设;不仅有气魄接管城市,而目有能力管好城市、建设好城市。中国共产党人这一辉煌的历史业绩,人民将永远铭记。中国共产党人的成功经验,丰富了马列主义的宝库,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将被得到继承并在新的历史时期得到丰富和发展。在改革开放逐步深化的今天,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日新月异,一座座老城市焕发青春,一座座新城市拔地而起。在管理和建设城市中,党的这些宝贵的历史经验,将会得到发扬光大。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委党史委员会)

  (来源于《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湖北卷)》p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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