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警史
查看: 305|回复: 0

宜昌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4051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4619
发表于 2022-3-15 16: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宜昌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
高武章

  1949年7月,在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向全国进军”的号令声中,宜昌解放了。从此,国民党在宜昌的反动统治彻底崩溃,深受三座大山欺压的宜昌劳苦大众站起来了。新生人民政权的建立,翻开了崭新的历史一页。
  宜昌市,素有“川鄂咽喉”之称。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它始终是国民党军队的江防重地,是鄂西重要战略城市,是国民党统治鄂西与控制四川的军政重地。刚刚获得解放的宜昌市,散兵多、机关多、特务多。宜昌又是五大转口城市之一,社会情况极为复杂,三教九流,各种丑恶,充溢街市。宜昌刚解放时,是烟馆多、娼妓多、乞丐多。尤以鸦片烟毒为甚,全城烟馆林立。贩毒者,吸毒者,比比皆是。素有“鸦片城”、“吗啡城”之称。各种教会组织和反动会道门,他们或明目张胆,或暗地勾结,进行反共反革命活动。就此而言,又有“吗啡城”,即教会组织多、道门派系多、黑人黑户多。
  所以,刚刚解放了的宜昌市,其形势是严峻的,社会情况是复杂的,敌对势力是强大的,社会改造任务是艰巨的。当时的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宜昌市人民政府,在各所属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在广大市民的热情支持下,顺利地完成了城市接收工作。随后,进行城市管理与社会改造工作。稳定社会秩序、肃清匪特、取缔反动党团、禁烟禁毒、取缔娼妓。改造游民。整顿金融市
  场,稳定物价,安定民心,恢复生产,发展城市经济。通过一系列繁杂而艰巨的工作,使社会秩序趋于稳定,政治面貌焕然一新,为重新回到人民手中的新宜昌步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轨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
  1949年6月中旬,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司令部在武汉召开作战会议,对宜(昌)沙(市)战役作出部署。十三兵团经过对宜沙一带的战略地位和宋希濂的宜沙江防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分析研究后,将所属部队分三路出击。7月4日,以四十七军为西路军从南漳经远安向宜昌进击;以三十八军、湖北独一师为中路军从宜城经荆门、当阳向宜昌及宜昌以东江岸进击;以四十九军、湖北独二师为东路军向荆州、沙市进击。宜沙战役全面拉开战幕。7月9日,解放宜昌的战斗打响。四十七军、三十八军、湖北军区独立一师等部队密切配合,经过一个星期的激刻战斗,干7月16日,解放宜昌。
  中共湖北省委对即将解放的宜昌市十分关注,积极筹组宜昌市委、市政府班子。调中共当阳地委书记彭天琦任中共宜昌市委书记,刘真任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长。
  新成立的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迅速行动,筹组各部门班子,研究部署迎接宜昌解放及进城接管的各项工作。
  6月11日,市委在当阳芦家湾的一个祠堂里召开了入城工作队全体干部大会,宣布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7月19日,市委、市政府在书记彭天琦、市长刘真的率领下,由当阳迁入宜昌市内。22日,正式向外界宣布成立宜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宜昌市警备司令部。市政府所属的公安局、教育局、工商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民政科、财粮科、建设科、人事科、合作科、航政科、粮食公司、贸易公司等办事机构,相继组建成立。这些机构,为顺利接管、稳定社会秩序、支援前线、恢复发展生产、安定人民生活,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7月2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电令:宜昌市设立三个区人民政府。以旧信义镇为第一区人民政府;以旧仁爱镇为第二区人民政府;以忠孝镇、和平镇合并为第三区人民政府。同时,撤销国民党统治时期宜昌市内的4个镇,39个保,475个甲的建制。至此,国民党在宜昌市的旧政权体制被彻底废除。
  为了顺利地接管宜昌市,中共当阳地委在宜昌市解放前夕,不仅在组织准备工作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同时,对宜昌市的历史渊源与现状、敌特机关与匪特活动、市民生活与人心所向、文化教育与工商产业等方面的情况,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写出了《宜昌敌伪机关及工商情况初步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先后于1949年2月27日、5月20日、6月17日,发出《关于接收管理宜昌市的意见》、《关于接管宜昌市的决定》和《进入宜昌市后对群众宣传工作的指示》等文件。这些文件,对干部进城的制度、纪律、接管方针、办法、群众工作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关于接管宜昌市的决定》中规定:(一)军事管制委员会在一定时期内宣布戒严。一切作战部队在战争结束或扫清撤退之敌军以后,除担任警备任务者外,须在十二小时内撤出市内。凡进入市区者,须持有军管会所发通行证,方可放行。对一切破坏公共秩序、危害公共治安、破坏公共建筑的不法分子,一律严加惩处;(二)凡进入宜昌市的党、政、军、财经、文教、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均须服从军管会的统一指挥,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无条件地执行入城纪律。人人有宣传党的关于城市各项政策之义务,并应帮助市民防火、防空、救伤、救灾;(三)对于公司、工厂、银行、商店、仓库、船舶、汽车、学校、营房、报馆、医院、民教馆、电灯厂、电话局、邮局、寺庙、名胜古迹。以及敌伪机关等一切公共建筑物,以及敌伪各机关之机器、资财、图书、文件、表册、卷宗、家俱、建筑设备等,须指定部队看守,严防破坏。看守部队在接管人员到达以前,应与该单位原伪方人员取得密切联系并命令其在原岗位上,继续保护公物。造具清册,准备交接,不得玩忽职守;(四)接管工作,由军管会统一指导。第一步,原封不动。各按系统以保证完整的接管。在秩序安定,了解情况后,再分别先后缓急,由军管会统一计划,按性质部门分类进行处理与改造工作。(五)对于市区内的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应发动他们协助接管工作;(六)对于官僚资本经营之工厂、银行、商店、仓库、船舶、码头等,必须先行登记,加以监督。对于公用事业,应先复业复工,然后由专门接管小组接管;(七)国民党、三青团、特务机关,以及民社党、青年党等一切反革命组织,一律宣布解散,停止其一切活动。凡国民党员、三青团员、特务分子、散兵游勇等,限期向军管会或市政府所指定的机关登记,交出武器、证件、文件、资财等。如有违抗者。严加惩处;(八)一切公私学校、教育机关,妥为保护,不得破坏,准其维持现状,照常上课(内容反动的课程停开);(九)对于监狱中的犯人,除政治犯应即释放外,一般刑事犯,待秩序安定后,由司法机关清理释放;(十)对市区内的贫民特困户,予以适当救济;(十一)保证市民的基本生活用品的供给;(十二)对于外国教堂及一般守法的外侨采取保护方针,如有犯罪行为,则依法处理。不许与外侨交际往来,禁止自由接见外国记者、神父等。
  在实施接管的过程中,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市接管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相互协调配合,严格按上述规定具体实施,采取“按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先接后分”的方法予以接管。共接管了54个单位。即:市政府接收伪专员公署、伪县政府、县参议会等11个单位。市工商局接收宜昌具税捐征收处、宜昌海关财政部鄂西监务处、财政部国税稽征局、湖北省银行、宜昌县银行、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等15个单位。市教育局接收省立宜昌高中、初级中学、省立宜昌师范、县立中学等10个单位。市公安局接收伪警察局、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派出所、水警局、高等法院、地方法院等12个单位。宜昌日报社接收伪和平日报社、军管会直接接收电讯局、邮政局等6个单位。对于旧职人员的处理与安排,则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实事求是,注重表现,宽严适度。凡国民党员、三青团员、特务等,一般都在规定期限内到军管会或市政府登记,交出有关证件。对伪党政机关人员及保甲人员,除罪大恶极的战犯、首恶分子及破坏分子外,都不予逮捕或治罪。安排看守机关,造具清册,准备移交。对在指定的工作中表现积极负责,出身贫苦的下级职员,经甄别鉴定,继续留用。对于伪军事机关的后方人员,凡不再与我为敌者,也都按照伪党政机关人员的处理办法处理,不作俘虏看待。
  在接管工作中,由于严格按组织程序,在市军管会、接管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认真执行党所规定的接管方针及有关政策,使接管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接管任务。
  摧毁旧制度,建立新政权。解放了的宜昌市,以崭新的姿态步入新的时代。但是,旧制度、旧政权遗留下来的社会丑恶,隐藏下来的阶级敌人,还在继续危害人民,影响社会进步。要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建立革命秩序,发展城市经济,安定人民生活,必须清除一切污泥浊水,根治社会病态。因此,在全面完成接收工作后,城市管理和社会改造的双重任务,便紧锣密鼓地开始了。
  1、肃清匪特,取缔反动党团,建立革命秩序
  解放前夕,宜昌市仅7万人,却驻有国民党党政军机关数十个,部队1万多人。设有专员公署、国民党宜昌县党部、县政府、警察局和特务机关30多个,警察、特务1000多人。宜昌已解放,旧的政权机关、军警机关已失去其功能作用,但其恶劣影响仍残留在市民中,不少职人员仍滞留宜昌。国民党对他的失败并没有完全死心,仍不断派遣特务来宜昌从事反共策反活动。直到1949年9月,宋希濂得到蒋介石的指示后,仍在恩施召开行政会议,传达蒋介石的指示,部署将鄂西山区建成反共基地,并将宜昌市四邻的山区具列为与人民解放军进行游击战的基地。企图从宜昌市外围攻击入城,以达到其重据扼守川鄂咽喉的重镇宜昌。国民党军统、中统特务也被秘密派来潜伏宜昌。土匪活动也十分猖獗,由国民党特务操纵的武装匪徒、散兵游勇、逃亡地主恶霸,纠集在一起组成反革命武装暴乱团伙。反动党团、封建把头、反动会道门头目以及在宜昌的外国教会组织的反动分子等,趁旧势力影响尚未退尽,新政权尚未立稳之际,有的发展特务组织,搜集情报;有的造谣惑众,扰乱人心;有的进行破坏和暗杀活动。
  鉴于这种严峻的形势,为建立革命秩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在市委领导下,公安机关对此作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1)根据已掌握的线索,进行深入侦察,严密布控;(2)对证据确凿,危害特大的案例,及时破案,实施逮捕;(3)依据谣言,顺藤摸瓜;(4)对在押案犯,进行严格审训、清理;(5)充分发动群众,广泛汇集社会情况;(6)明查暗访,宣传政策。在这一期间内,破获了潜伏特务组织5起。全市进行了两次反动党团特和伪军政人员的登记工作,共登记人员329名,查出敌伪核心分子690人。195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活动的指示》,对敌斗争力度井一步加强。全市分二个形骤进行。第一步,逮捕罪大恶极具有现行破坏行为又容易逃跑的反革命特务分子;第二步,破获反动会道门组织,搜捕轮船码头和文化团体的反动匪特分子;第三步,逮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反革命分子。全市共枪毙反革命分子183名,关押829名,管制220名。在工厂企业、机关学校内部打击和清洗了各种反革命分子242名,其中逮捕法办231名。取缔了一贯道、老母教、同可善社、济公教等主要反动会道门组织。逮捕各种会首90名,处决15名,关押64名,管制8名,未捕死亡3名。登记集训94名中小会首,先后退道会群众3659人。
  2、禁烟禁毒,取缔娼妓,净化社会环境
  解放前的宜昌市是一个消费性城市。由于它位于长江三峡出口处,是联结川鄂的要道,人员来往繁杂,流动性大。西南各省和鄂西五峰、长阳、来凤等具出产的鸦片烟毒,大量流入宜昌市,并由此转运至湖南、河南及长江中下游诸省。早在二十年代后期,宜昌的烟税收入居全国之首。直至宜昌解放,鸦片烟毒的泛滥从未止息。因此,宜昌市素有“鸦片城”之称。
  解放初期,宜昌烟毒依然流行。据1951年底调查,全市贩毒、吸毒者约达5000人。1949年至1952年上半年,共破获毒品案l251件,毒犯1854人。没收烟土1081两、吗啡461两,还有其它毒品若干。处决大毒犯5名,判处徒刑46名,劳动教养111名。因对吸毒者施以教育,加之亲属规劝管教,烟毒公开流行得以制止,使大部分人解脱毒害之苦。但据1952年夏调查,全市暗地贩、制、吸毒者仍有491人,甚至有因毒债纠纷闹到公安派出所的。
  1952年7月,宜昌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三届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开展大规模禁烟禁毒运动。成立了禁烟禁毒运动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系统党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与工会等群团组织和极协助支持,在全市大张施鼓地开展愁烟梦毒运动。
  从全市各单位共抽调干部160余人,组织专门队伍,投入此项工作。对所抽调的干部进行专门培训,从烟毒传入的历史,到烟毒的危害;从湖北省委的有关文件,到宜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从社会秩序的稳定到宜昌市的现实状况。进行充分的讲解,提高大家对禁烟禁毒的认识。烟毒在宜昌流行历史久,危害深,涉及面广。解放前,数次禁烟禁毒,却屡禁不止。这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展根绝烟毒危害。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召开各种类型的大小会议1787次。组织盲传队深入各家各户,宣传烟毒危害和禁烟禁毒意义。同时,对毒犯及其亲属交代政策,促进改过自新。在很短时间内,经过初步侦察和调查摸底,初步掌握11个大案线索和812名毒犯情况。从8月21日起,三次全市性的统一行动,共逮捕各类毒犯570名。8月19日,进入群众性检举揭发阶段,迫使毒犯纷纷坦白交代,向政府登记者达1941人。禁烟禁毒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全市大小烟毒犯2884名,其中200两以上的大犯、惯犯726名(历史犯287名,现行犯439名)。缴获烟土690两。召开公审公判大会3次,判处死刑5名,判处3年以上徒刑的171名,管制的103名,取保释放的92名。对29名特务、土匪、反动党团骨干、恶霸等,均从严治罪。对所收毒品、烟具,一律销毁。对大多数吸毒者,则施以教育予以挽救,宽大处理。运动于10月15日结束,对巩固社会治安,转变社会风气,起到了重要作用。
  解放前,宜昌城随着鸦片市场的兴起,娼妓也日渐增多。宜昌解放之初,有妓女96人,其中公娼40人,私娼56人,私娼中以唱戏为名进行卖淫活动的24人。市委、市政府把取缔娼妓列为社会改造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安、民政和其它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采取积极措施取缔娼妓。公安部门控制娼主、教育妓女、嫖客;民政部门组织私娼参加以工代赈,解决生计问题;妇联组织他们学习,启发思想觉悟;居民群众帮助他们安家立业,弃娼从良。
  1952年8月,省民政厅发出年内彻底肃清娼妓活动的通知。市民政科根据省民政厅通知精神和市政府指示,制定集中改造妓女的方案,并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调查。9月,开始全面登记。全市时有妓女56人(其中公娼13人,私娼39人,以清唱为名进行卖淫活动的4人),娼主11人,台基(为暗娼卖淫提供场所者)16人。
  对“迫良为娼、虐待妇女”的不良分子予以严征,逮捕了全部妓院娼主。绝大多数妓女,通过民主改革运动和参加生产自救,获得新生。18名无家可归的惯妓,则由生产教养院收容、安排到棉织厂劳动。对家在农村的,遣送回乡。
  3、拒用银元,稳定物价,整顿经济秩序
  解放前,国民党政府滥发金圆券,致使货币贬值,物价飞涨,广大职工深受其害。后来银元进入市场流通,违法商人、反革命分子利用银元来捣乱金融市场,破坏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使人民币受到排斥,市场仍操持在投机倒把的商人手中,物价继续上涨,职工叫苦不迭。
  为了禁止银元在市场上流通,保障人民利益,稳定国民经济,1949年8月30日,职工总会筹备处代表职工群众利益和愿望,在广寒宫召开各界代表会,发起在全市开展拒用银元运动,决定从9月1日起,各行各业都以人民币进行交换,一律停止使用银元。学生职工于8月31日、9月1日在拒用银元决心书上签名。9月2日,搬运、海员、店员、建筑、邮电等系统的职工2000多人,举行了拒用银元的大游行。发表了《全市职工告各界人民书》,9月1日后,全市各商店都贴出“本店拒用银元”的告示,店员工人卡住了银元流通第一关。9月6日,市军管会和宜昌专员公署联合发出布告,禁止使用银元。从此,银元贩子销声匿迹,持有银元者纷纷到银行兑换,人民币信誉迅即提高,物价亦日趋稳定。
  4、建立工会,恢复生产,进行民主改革
  解放初,宜昌有搬运、海员、店员、建筑、手工、文教、卫生以及少量机械、电力、邮电和轻工业职工近1.2万人,1949年7月28日,中共宜昌市委决定成立了职工总会筹备处。随后陆续组织干部110多人,深入到工厂、企业、商店、作坊、码头、港埠,了解情况,向职工宣传党的政策,结合支前、接管和恢复生产三大任务,建立工人组织。从1949年8月至年底,先后建立了74个基层工代会和搬运、海员、店员、手工业4个系统工代会,工人代表653人,组织起来的职工达8400多人。1950年元月11日至13日,召开了宜昌市第一届工人代表会议,通过选举,产生了由14人组成的宜昌市总工会筹备委员会。市委书记彭天琦任筹委会主任。会后,工人代表和总工会派下去的干部,在职工中广泛宣传建立工会的目的意义,积极发展会员,迅速建立一批基层工会筹委会。1950年4月26日至29日,第二届工人代表会议召开,决定大力发展工会组织,广泛吸纳工会会员。各行各业职工纷纷申请入会,以加入工会为荣,参加工会活动为乐,会员队伍速发展壮大。至1950年底,全市发展会员7300余人,达职工总人数的57%,建立了117个基层工会和产联、搬运、海员、店员、手工、文卫6个系统工会。在此基础之上,1950年12月22日至26日,召开了宜昌市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宜昌市总工会。
  企业按管工作结束后,迅速恢复生产,安定人民生活,是十分紧迫的任务。电信局职工,很快修复接通市内电话和沙市、宜都,当阳、枝江等地的线路,联通解放区各城市的无线电报、电话。邮政局打通了通往鄂西各县邮路。公路局工人及时修理被国民党反动派军队破坏了的汽车,自己装修11辆架子车,迅速恢复了宜(昌)沙(市)航班。民生织布厂和救济院工厂工人,把反动派车队逃走时折散和破坏了的机器设备装修配套,恢复生产,码头搬运、划业工人,一面大力支前,一面积极恢复市内的交通运输。各学校教师、职工自己动手修理门窗、课桌课凳,整理校园环境,保证了秋季正常开学。
  在恢复生产的同时,劳资双方团结合作,工人支持资方迅速开工生产,开门营业。私营工商企业由1949年8月的37个行业1200多户,到12月便恢复到65个2900多户,至1950年初,全市私营工商业基本都恢复起来,达到3910户。
  在生产恢复和社会秩序稳定之后,党和政府就及时领导工人开展反封建民主运动。1949年11月,搬运工人在工会领导下,率先揭发斗争了封建把头、伪工会支部长郭正民、郭正福兄弟二人,彻底清算了他们剥削工人的罪行,为推进码头改革揭开了序幕。随后,全市各行业相继开展了反封建斗争。搬运系统废除了封建把头制度,斗争、清洗了浮在面上的封建把头,改革了码头旧编制,于1950年5月成立了统一的搬运公司。划业工人打破了过去封建把头划分的势力范围,清洗了封建把头,加强了工人团结,统一了划驳业务。人力车工人清算了车行老板的罪行,经政府判决由工人接管了企业。建筑、手工业工人揭发斗争了行会封建头子,废除了行会制度及封建陋规。对在反封建斗争中,检举揭发出来的罪恶昭著、民愤极大的封建把头、帮会头子、反革命分子,给予了应得的惩罚。
  为了彻底铲除封建残余,摧毁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社会基础,1951年7月开始了民主改革运动。7月10日,经市委决定抽调113名干部和工人积极分子(后增加到152人)组成民主改革工作队,深入搬运、海员、建筑、手工、产联5个系统,并确定建筑造船业、鄂西染织厂、永耀发电厂等9个单位为重点,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民主改革运动。
  在民主斗争阶段,工作组都深入职工住宅,访贫问苦,扎根串连,组织阶级队伍。开展忆苦思甜的阶级教育,检举揭发敌人罪行,深挖隐藏下来的阶级敌人。当斗倒主要敌人后,发动群众进行“三查”:查是否有漏掉的敌人,敌人是否认罪;查力量,查工人阶级觉悟是否提高,团结是否加强,顾虑是否彻底消除;查政策,查敌人是否打准,处理是否恰当;以提高骨于、群众的政策水平,深入开展揭发斗争。通过反复发动,阶级队伍不断扩大,敌我界线日益明朗,从而清查出了混进工人中以及逃亡在外的封建把头、反动帮会头平、反革命分子、国民党特务。全市民政单位共揭发斗争242人,其中搬运系统斗争了134人。对揪斗出来的敌人。按其罪恶大小,情节轻重,由法院依法分别进行了判处。其中血债累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者,还组织全市性的斗争大会,进行公开宣判。经过民主斗争,分清了阶级阵线,孤立了敌人。工人们说:“压在心中多年的大石头掀掉了,睡觉也安稳了,吃饭也吃得香了。”
  5、开展“三反”“五反”,改善劳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
  1951年12月1日,中央根据全国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来的大量贪污浪费问题,作出了《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12月8日,又发出了《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不》。一场声势浩大的“三反”运动在全国迅速展开。1952年1月,全市机关、企业普遍开展“三反”运动,经过复查落实,有19名党员犯有贪污错误,其中开除党籍12人,留党察着1人,警告处分2人,免于处分的4人。党外人士有贪污行为的715人,对其中错误性质严重的131人,给予了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其他均免于处分。
  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根据当时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向工人阶级进攻的严重情况,发出了《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大中城市,向违法的资本家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资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运动从2月份开始,经过宣传发动,检举揭发、围剿奸商、查证落实、评审发落,到6月份结束。对全市4226家私营工商户分别进行评审定性,结论处理。最后核定守法户800户,基本守法户2932户,半守法半违法户466户,严重违法户20户,完全违法户8户。总计违法金额85.8万元。按政策规定实行免、减、补、退、罚的处理,道回补退金额25.2万元;依法判处6户资方有期徒刑,其中4户缓刑。
  解放初期,宜昌私营工商业占80%以上。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支持他们的恢复与发展;同时也依靠私营企业职工,贯彻执行党对私营工商业的方针政策,调动劳资双方的积极性。发展私营工商业。市总、工会、行业工会,则把教育、组织职工认真执行劳资两利政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资方搞好生产和营业作为一项重大任务。
  私营企业以资方利益为转移,实行资方独断经营的管理制度。工人没有任何权利。解放了,这种生产关系显然不能继续维持,必须彻底打破,建立民主平等的以劳资两利为原则的新的劳资关系。1949年10月20日,市政府颁布了《劳资争议处理办法》,工会则根据这个《办法》,处理劳资争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劳资关系。
  私营企业在经济恢复时期,劳资关系的矛盾就已暴露,以后日益突出。主要是:一、许多资方不遵守政府的法令和规定,随便解雇和变相解雇职上,仅1950年l、2月份商业系统有28个行业发生解雇职工73起。二、有些资方们坚持过去压迫职工的作法,打骂,工人职工学徒的事件时有发生。三、有些资方采取威胁利用手段,分化职工队伍,阻挠职工参加工会和政治活动。面对这些问题,市总工会和私营企业系统、基层工会,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随便解雇或变相解雇职工的企业,依据政府规定,同资方面谈协商,若符合解雇条件的,坚持发给被解雇职工,一定生活费;不够解雇的。据理力争,坚决不允许解雇。协议不成,便提请劳动局调解或仲裁。对虐待打骂工人学徒的,坚持说理斗争,直至提请政府仲裁,迫使资方承认错误,具结悔过,向工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态度顽固的,向法院起诉,进行法律制裁。对阻挠职工参加工会和政治活动的资方,工会于部登门批评、说理,指出他们的错误,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协调劳资关系,总工会和产联、店员、手工3个系统工会,在劳动局的支持配合下,积极试点,在机器翻砂、国药和针织3个行业同资方签订了劳资集体合同,在另外13个行业签订了劳资临时协议,从雇请与解雇、工时、假日、工资、福利等方面作出了一些规定。这样,使劳资关系日趋正常。许多资方在生产经营上改变了消极态度。工会则发动职工为资方出谋献策,提合理化建议,并通过召开业务会议,劳资双方进行座谈,订出了切实可行的生产、经营计划。职工从维持生产经营和自己的长远利益出发,有的主动降低工资、降低伙食标准,有的步行挑担深入农村集镇搞推销,有的深入产地组织货源为旺月作准备。在这段时间中,精打细算,节约店内开支,想方设法多销售货物成了职工的普漏行动。有的资方还增加资金,增雇职工,积极经营,年底,很多企业盈利,职工也分得红利。在经过“五反”运动的激烈思想斗争之后,劳资双方再次团结起来。许多厂店资方把帐外资金拿出增资发展生产,兴办工厂;有一些厂店还增雇职工,扩展了经营。
  1952年秋季,为了发挥资方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和进一步建立正常的劳资关系,私营企业党委和总工会确定以商业关系的百货、绸布两个行业和手工系统的针织、棉织两个行业共12家厂店为重点,签订以发展生产为中心,以加强资方经营管理的责任感和调动劳资双方积极性为内容的劳资合同,明确规定了资方在企业中具有和行使的财产所有权、人事调配权、经营管理权和职工的监督权,并对企业经营方向、劳动纪律、雇请与解雇、工时、工资、福利等,均作出具体规定。在重点示范下,各行各业普遍推广,各私营厂店都订出了比过去更为完善的劳资合同。在签订和后来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工会反复向职工进行尊重资方“三权”和很好行使自己监督权的教育,并广泛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增产节约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加之中南军政委员会发布了活跃城乡初级市场的六项措施,地、市又组织了物资交流大会,全市私营工商业又出现了兴旺繁荣的局面。
  (三)
  宜昌市解放后的接管与社会改造工作,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虽然只经历了三年的时间,但是,所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同时,有些经验,于今看来,仍然是十分有益的。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在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工作的全过程中,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处于核心地位。中共宜昌市委在当阳组建成立后,就积极着手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全面了解和掌握宜昌市内的情况。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的有关政策。组织入城干部学习中央、省委的有关指示精神。联系宜昌市的实际情况,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部署。入城后,面临的是千疮百孔、破烂不堪的惨象。百业待兴,重建新宜昌的任务相当繁重。各方面的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井然有序地进行。在进城之初,虽然谣言四起,反共势力暗地扇风点火,都丝毫没有影响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宜昌市是一座古老的城市,社会情况的复杂性,是多少年来逐步形成的。尤其因为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人民生活困苦不堪,社会丑恶现象随处可见。所以,要想把宜昌市整治好,改造好,必须从实际出发,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计划。
  第三,迅速恢复生产,发展城市经济,是安定民心,做好其它工作的基本条件。在城市,绝大多数市民,若无活可干,便意味着无饭可吃。生计问题不解决,其它问题便无从谈起。接管工作结束后,恢复生产,开店营业,便很快提到了议事日程。正因为如此,才使得民心安、秩序稳,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作者单位:中共宜昌市委党史办公室)
  (来源于《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湖北卷)》p61-7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警察历史资料库

GMT+8, 2025-5-14 06:47 , Processed in 0.051206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