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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工部情报处与社会部合并的决定(194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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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8 15: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城工部情报处与社会部合并的决定
中共冀鲁豫区党委
1947年9月10日

  为适应反攻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集中力量统一对敌,以加强对外工作的领导,决定各级城工部、军队战略情报机关(军区情报处及各分区战略情报派遣工作)与社会部合并。合并原则是原各部门干部不减少、不调动,原来工作一般不变更,适当加强配备。合并后统称社会部,由社会部统一领导进行工作。
  兹将合并后的编制经费供给领导关系问题决定如下:
  (一)区党委城工部、军区情报处与社会部已合并组织及干部配备另有通知。
  (二)三地委:原城工部长李广德同志任社会部长;四地委:社会部除原任正副部长外,增设副部长一人,由原地委城工部副部长耿增泽同志充任。一、六、八地委根据以上原则及情况合并。
  (三)确定徐州、开封为工作重点,三、四地委均设立办事处;五、七地委设站统一进行各该区对外工作。办事处设主任、副主任,下设城工、国军、军情、特情四科;站设站长副站长,下设城工情报等股。
  (四)办事处或站的编制供给和经费:
  ①办事处及站的编制:办事处以不超过35人;站以不超过20人为限。是所〔具体〕组织及牲口车子的数目由地委规定,设电台的办事处及站的人数另外增加。各办事处及站的科股,在领导上即行统一,为保守工作秘密,便于工作,生活单位及住地,可根据目前工作确定,可不住在一起。
  ②供给:办事处或站的经常供给由地委负责。
  ③经费:由地委社会、城工、情报各部门今年活动费预算内统一开支,各办事处或站如有不足由区党委社会部酌予补助。
  (五)领导关系问题:
  办事处或站归地委社会部领导,除其主要负责干部区党委社会部得提出意见外,其余业务干部(如科长、科员、股长等)均由地委社会部依上述原则适当配备,并根据工作开展加强与充实。
  办事处或站在政治上组织上及工作上均由地委领导,但同时要在上级党委的意图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示下进行工作,在军事情报上遇有紧急重要情报时可直接送区党委社会部。至于有关各该地区之情报即可就地报告分区。

  (来源于《公安史资料1991年第二辑冀鲁豫文件》P25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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