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澳商埠警察厅第二警署就明德学校与美国学校冲突事给厅长的呈 1923年6月7日
厅宪总务科电传:饬查明德学校与美国学校冲突事宜,并调停劝说,以维学潮等因。奉此。遵即派署员郑家璋前往妥慎办理。旋据该署员报称:查得明德学校在阳信路,该校监督美国人艾友汉业经睡眠。据校长姜渔渭声称,教员杨阁臣因上星期六日开运动会,被美国学校学生、校长等殴辱不堪,于本日午后四五点钟时,率领教员、学生赴美国学校质问、办理。讵该校职员均未在校,未及办理。署员当询其解决办法,据称翌晨与艾监督商酌等情,业经电禀在案。今早郑署员又赴该校与艾监督晤面,该监督又称曾经林务处陵处长一度之调停,郑署员遂即会同姜校长渔渭赴陵处长处,邀集美国学校周校长及艾监督,均系美国人劝说调停。又因杨教员阁臣未到场,研究多时,仍未解决。除随时与姜校长接洽调停,并防范学生举动外,理合报请厅长鉴核。
(青岛市档案馆馆藏档案:A17全宗2目录第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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