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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照片中解读晋绥公安工作:使命、实践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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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1 07: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44年10月,晋绥边区公安总局建成后,拍摄的正面情景


晋绥边区公安总局的珍贵历史照片,犹如打开晋绥公安工作史的一把钥匙。这些跨越 1942 年至 1956 年的照片,不仅定格了特定年代的工作场景,更系统呈现了晋绥公安在革命进程中的核心职能、实践路径与精神传承,让尘封的工作往事有了可触可感的记忆载体。
一、核心职能:以 “保安全、护稳定” 为核心,筑牢边区防线
晋绥公安的核心工作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即边区安全与稳定展开,从锄奸肃特到特殊时期安全保卫工作,每一项职能都紧扣革命需求。
在防奸自卫工作中,1944 年 12 月 27 日,晋绥边区公安总局局长谭政文在第四届群英大会上作防奸工作报告,明确将防奸自卫列为边区 1944 年三大任务之一,并提出五项关键工作方法:坚持战斗、生产与防奸结合的经验;贯彻毛主席宽大政策与群众路线,团结多数、打击个别顽固特务;推动群众运动与公安机关协同;统筹公开治安工作与秘密侦察工作;兼顾清查坏人与保护好人。这一报告为防奸工作划定了清晰路径。而 1945 年 1 月的两张照片 —— 第四次群英会全体防奸英雄在大窑前合影、特等英雄合影,以及民兵英雄王俊德、部队英雄李世华、农民英雄李银儿的防奸典型报告,更印证了防奸工作的显著成效,形成 “领导部署 + 群众参与 + 典型引领” 的工作模式。

1945年1月1日第四次群英会全体防奸英雄在大窑前合影


据1945年1月2日《抗战日报》第一版《公安总局谭局长向群英作防奸工作报告》中说“这次参加大会(指第四届群英大会)的其中有廿七位防奸英雄,光他们就抓了二七一名汉奸敌探,锄奸能手薛有权一人抓住卅二名,范子仁抓了卅名,武振宽抓了廿九名,奥增抓了廿六名,部队侦察员抓了四十五名,打死二十五名,争取了一六一名,单强国金一人即抓获汉奸十四名,争取过来九十名。”

1945年1月2日第四次群英会特等英雄合影


特殊时期的安保工作同样彰显担当。1948 年春,山西碛口的临县公安干警完成毛主席东渡船只修建任务后留下合影,照片背后是公安队伍以 “保障核心安全” 为己任的执行力;而护送四八烈士遗体遗物前往延安的影像,虽未详述过程,却可窥见晋绥公安在重大事件中承担的 “守护与保障” 角色,用行动践行 “保国为民” 的初心。

1948年春,山西碛口,临县公安保卫修建毛主席东渡船只任务完成后合影


二、工作场景:从办公建设到重大活动,记录履职轨迹
晋绥公安的工作场景,既有基础设施建设这类“硬件”层面的臻于完善,亦不乏各类重大活动里“软件”方面的实践探索。每一张照片,皆是其工作轨迹的真切缩影。
办公场所的建设,乃是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根基。1944年5月18日,王家庄办公处修建时所摄之照片,如实记录下干警们为搭建工作阵地付出的艰辛努力。彼时,谭政文局长与新任副局长裴周玉身先士卒,带领全局人员投身建设。他们在神府王家庄这片土地上,亲自到山沟间背运石头。王家庄素有“地无三尺平,种地靠老天,出门爬山坡,喝水下山挑”之况,条件极为艰苦。但他们不畏艰难,推平山包、填满水沟,平整出地基,最终建成一座拥有28孔石窑的办公处。
同年10月,办公处建成后的正面照、大窑照以及全景照,淋漓尽致地展现出窑洞式办公区的完整风貌。从建设过程中那简陋的场景,到投入使用后规整有序的布局,这一系列的变化,不仅体现了办公条件的显著改善,更象征着晋绥公安工作正逐步迈向规范化的康庄大道。

1944年5月18日晋绥边区公安总局修建时情景



1944年10月晋绥边区公安总局在王家庄办公处修建好后所拍的全景相



1944年10月,晋绥边区公安总局建成后拍摄的大窑情景


重大活动中的履职则体现工作的多样性。1944 年 7 月 1 日,建党 23 周年纪念活动的 5 张照片,全方位还原了公安总局的组织能力:正面照中,主席台悬挂毛主席画像、五角星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画像,会标与 “忠实于党、忠实于人民” 等标语明确活动主题;侧面照与全景照则呈现出未完全修好的大窑、设有哨兵的彩门、围合会场的幔布宣传画,以及约 300多 人的参会规模,时任局长谭政文在主席台讲话的画面,更凸显公安队伍对党的思想引领的重视。

1944年7月1日,晋绥边区公安总局在王家庄办公处举行建党23周年纪念活动,主席台上讲话者谭政文。


1944年7月1日晋绥边区公安总局举行建党节全景相



建党节会场上窑顶右侧标语:“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是中国人民的唯一救星”


此外,1946 年 3 月 12 日中阳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合影、1949 年 2 月晋绥公安总局分局长会议合影等影像,记录了公安队伍参与地方治理、统筹分局工作的场景,展现其在 “党政协同”“系统管理” 中的重要作用。

1946年3月12日,中阳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合影,第一排右一阎明,左二王效才,第三排右二薛明(女)


1949年2月晋绥公安总局分局长会议合影,中间坐躺椅者为局长陈养山


三、群众互动:联结军民与劳模,凝聚工作合力
晋绥公安的工作并非孤立开展,而是始终与群众、劳模紧密联结,通过互动凝聚共识,为工作开展注入力量。1944 年 11 月 1 日,谭政文接见妇女纺织英雄刘芝英及其娃娃纺织组的照片,定格了公安与群众劳模的温暖互动。照片中,前排右起谭政文、杨万厚、阎来爱、刘芝英的清晰站位,不仅是一次简单的 “接见”,更体现了公安队伍对群众生产模范的尊重(注:杨万厚、刘芝英、阎来爱、杨双梅是神府一区选出的四位劳动英雄) —— 通过肯定劳模贡献,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为防奸、生产等工作争取群众支持。这种 “尊重群众、联结群众” 的理念,与谭政文在防奸报告中 “贯彻群众路线” 的要求相呼应,形成 “工作部署 + 群众联结” 的良性循环,让公安工作扎根于群众之中。

1944年11月1日,谭政文欢迎妇纺英雄刘芝英及其娃娃纺织组。前排右起谭政文局长、杨万厚、阎来爱、刘芝英等


四、队伍建设:干部传承与个人成长,延续精神血脉
晋绥公安队伍的建设,既包含干部的 “接力传承”,也涵盖个人在岗位上的成长,照片中的人物故事勾勒出队伍的精神脉络。干部的调整与传承是队伍稳定的关键。1945 年,晋绥边区公安总局部分领导干部欢送裴周玉赴雁北开辟工作的合影,记录了干部即将奔赴新工作岗位的场景 —— 虽人员调动,但 “开辟新工作、守护边区安全” 的使命未变;1946 年,调任晋绥公安总局副局长的李甫山,在兴县李家湾驻地与总局干部合影,体现了新任职干部快速融入队伍、衔接工作的过程;而 1949 年 5 月,曾任晋绥公安相关职务的胡成奎(时任西安四分局局长)与三、四、七分局人员合影,更展现出晋绥公安干部 “走向更广阔岗位、延续使命” 的传承轨迹。

1945年部分领导干部欢送裴周玉赴雁北开辟工作。左起姜鹏、谭政文、金昭典、董弼臣、林青、裴周玉、张少康



1946年调晋绥公安总局任副局长的李甫山(二排右一),在山西兴县李家湾晋绥公安总局驻地与总局干部合影。



1949年5月,胡成奎(前排左四)当时任西安四分局局长与三、四、七分局的人员合影


个人在岗位上的成长与担当同样动人。1947 年,顾逸之任隰县公安局局长时的照片、李光清任情报站长时的留影仍可窥见岗位工作痕迹、张少康当八路军时的影像,记录了普通干部从 “履职” 到 “担当” 的成长;而 1944 年冬晋绥公安总局大窑前的集体合影,则通过集体影像展现出队伍的凝聚力,每个人的身影都是晋绥公安 “恪尽职守” 精神的缩影。

1947年顾逸之任隰县公安局局长时相


李光清任情报站长时留影


五、历史温度:从胜利纪念到个人情谊,让工作更具人文色彩
晋绥公安的工作史,不仅有 “使命担当” 的厚重,更有 “人文温度” 的柔情,照片中的纪念场景与个人故事,让这段历史更加鲜活。
抗战胜利的喜悦,在多张照片中尽显。1946 年 2 月 2 日,抗战胜利后的第一个春节,晋绥三分区公安分局干警和家属集体合影(前排左一为李岳林),画面中团聚的场景传递出胜利后的安稳;张少康夫妇为刚满月的孩子张虹(胜儿)拍照,以 “胜儿” 为名纪念抗战胜利,照片中父母与孩子的互动,将 “国家胜利”与“个人幸福” 紧密联结;1945 年冬,李岳林(三分区公安局长)与妻子李筱兰(公安局干事)的合影、张少康夫妇标注 “摄于日寇投降之第二日” 的纪念照,更将胜利的激动与对未来的期许定格,让公安工作的 “成果” 具象化为每个家庭的幸福。

1946年2月2日,抗战胜利后的第一个春节,晋绥三分区公安分局干警和家属集体合影留影(前排左一为李岳林)



抗战胜利后张少康、郑如夫妇为祝贺拍摄纪念



为了纪念抗战胜利张少康与妻子郑如为自己孩子起名胜儿,刚满月的胜儿(张虹)与父母在晋绥公安总局合影



战友情谊与家庭温情,为工作史增添了柔情底色。1944 年 6 月,临县秘密交通点 “福聚源” 商店经理曲日新与兴县商店经理李建奎的合影,记录了革命工作中 “战友互助” 的情谊;1945 年至 1948 年间,阎明与中阳县委副书记王效才的合影、辛步亮与战友在兴县、崞县的留影、刘武与临县公安局战友的合影,以及顾逸之与爱人王卓英、张如岗与裴周玉的双人照,展现出战友间、伴侣间的深厚情感;而 1944 年左右,谭政文与夫人姜鹏及长子谭斌在王家庄的家庭合影,更让 “公安干部” 的身份多了 “家人” 的温情,体现出 “工作与生活共生” 的真实状态。

阎明与武工队同志合影第二排左一是阎明前排左起第二位是刘国宾



1948年5月8日刘武(二排4人中左二)与战友在临县公安局合影



顾逸之与爱人王卓英在晋绥相



1945年,谭政文与夫人姜鹏及长子谭斌在王家庄合影


六、历史回响:从战犯侦讯到精神延续,书写工作余韵
晋绥公安的工作影响不仅限于革命时期,1956 年在沈阳、太原市审判日本战犯的相关照片,展现了其工作的 “延续性” 与 “正义性”。彼时,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席检察员李甫山(曾任职晋绥公安总局副局长)在法庭上宣读对武部六藏、古海忠之等二十八名战犯的起诉书,照片中严肃的庭审场景,与受害人家属、工作人员的合影形成呼应 —— 这既是对历史罪行的清算,也是晋绥公安 “守护正义、维护权益” 精神的延续,从革命时期的 “防奸护民” 到建国后的 “司法正义”,其核心使命始终未变。

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席检察员李甫山在法庭上宣读对武部六藏、古海忠之等二十八名战犯的起诉书


1956年井助国(左四)与工作人员合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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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6月太原市审判日本战犯后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属、 全体工作员合影


这些珍贵照片,串联起晋绥公安从 “保障边区安全” 到 “维护司法正义” 的工作历程,既有 “大使命” 的厚重,也有 “小故事” 的温暖。它们不仅是历史的见证,更让晋绥公安 “保国为民、薪火相传” 的精神,在影像中得以永恒。
(作者简介:张世韶,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退休民警,曾任榆林市公安局榆神分局政委、二级高级警长。现为神木市延安精神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晋绥边区公安保卫工作历史和神府公安保卫历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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