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云鹄 光绪三十一年(1905)九月,因同年春,清廷在苏北重镇清江浦设立江北提督,兼有巡抚职能,行政管理上有直省权限,将原由江南提督节制的江苏狼山、淮扬、徐州各镇以及淮扬、徐州,南通等地行政权划给江北提督所辖,江北提督刘永庆于两江总督周馥会奏清廷,经批准在清江浦成立“清江巡警局”,鐘云鹄为总办。抽调“各标营自改巡警军”,在苏北地区首次成立训练洋操、具有军事警察性质的警政机构。(《江北提督王士珍奏绿营警察学堂开办情形片》载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政治官报》,转引王家俭《清末民初我国警察制度现代化的历程》62,台湾商务印书馆民国七十三年10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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