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鸿熙
字威伯,安徽天长人。 1912年8月22日任内务部主事; 1913年12月24日派内务部警政司办事; 1914年4月11日派充内务部禁烟督查处评议员;8月11日派充内务部警政司第一科科员; 1916年1月14日试署内务部佥事; 1917年1月30日任内务部佥事;10月8日调充内务部民治司第五科科长,10月19日免;12月12日调充内务部警政司第三科科长。 1918年9月28日指派内务部警官高等学校入学试验试验委员; 1920年7月31日免内务部警政司第三科科长;8月3日派内务部编辑处;11月19日充内务部警政司外事警察纲要编纂委员会主任委员兼内务部佥事; 1922年3月4日派充内务部警政司第三科科长;4月11日派充鲁案善后内务委员会委员;9月22日免内务部佥事; 1927年8月1日派警官高等学校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