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二十四年公安行政计划 一、整理水上省公安队干部组织,查水上公安队自二十二年缩编以后,其编制仍沿旧章,多有未合,兹于本年度加以改善。 二、改善水上省公安队各区巡防办法:查各区承汛区域,仍沿用分防制度,拟重行厘订各区队承汛区域,厉行分队集中游巡办法,以增实效,而杜流弊。 三、清理水警旧产,充实必要设备:查水警原有房屋、田地火药等项,遗留各地,为数甚多,拟分别查明清理,专案呈府标买,以为充实水队必要设备之用。 四、规划省县水警联防办法:查水上省公安队分队集中扼要布防,各县以组设水巡队联络,藉收指臂之效,拟察酌地方需要区域,及联络会哨,查缉防剿各具体办密。 五、继续实施训练水警:查水上省公安队官警严格训练,其未经训练者,仍拟另订办法,俾所有官警,均得普遍受训,以增进其智。定新补官警补习训练办法,以维训练效用。 六、整理各县路上公安经费编制:查各县经费编制,业于上半年度根据规定标准办理完竣,本年度拟广续通筹经费之稳定,以固基础,并仍根据重质不重量之原则,谋编制臻完善,以增效率。 七、实施普遍警察教育:查各县现役长警之训练,原由各县分别设立长警补习所办理,兹为统一教育效率起见,拟改为分区训练办法,筹设区警察训练所若干所,分期甄别各县足资造就之现役长警,施以训练。 八、指导各县长警执行勤务暨督促施行补习教育:警察外勤既繁且重,拟由厅编发“警察外勤须知”指导各县员警切实执行勤务,以应事实需要,一面厘订警察识字课本,警察常识问答,规定进度表,颁发各县厉行补充教育,提高长警学力,以为彻底训练之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