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鲍毓麟(1897.4.29-1995.3.9)  
号书征,辽宁海城人。东北陆军讲武堂第一期步兵科毕业。 1914年起任奉天督军署副官、吉林督军署副官。 
1919年2月考入东北讲武堂第一期步兵科。 
1920年2月讲武堂毕业后任奉军补充团第1营第1连连长。 
1922年1月升任第47旅79团2营营长。6月升任第47旅79团团长。 
1926年8月升任第47旅旅长。 
1927年夏兼任北京戒严司令部副司令。 
1928年10月调任东北讲武堂军事政治训练班教育长兼总队长。 
1930年10月调任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局长(1930.10-1933.9.6)。 
1932年7月2日兼任警官高等学校校长(1932.7.2-1934.10.12)。 
1933年3月15日任北平戒严副司令,9月8日任军委会北平分会委员。 
1934年10月12日因病呈请辞兼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校长,后在北平、天津等地从事工商业。 
1935年4月16日叙任陆军少将。 
1946年任东北挺进军总司令部中将参议。 
1948年任北平市参议会参议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北京市红十字会会员、天津文史馆馆员、民革成员。 
1954年被判刑入狱。 
1956年获释。 
1982年撤销原判,按起义人员对待。 
1984年移居美国。 
1995年3月9日在天津病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