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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废除保甲工作总结(1949.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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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9 20: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沈阳市废除保甲工作总结
1949年7月21日

  (一)废除保甲是明确的,但缺乏具体办法,没有明确确定依靠群众。有些问题的态度是右的。
  从去年11月初入城,到今年3月15日左右,保甲才已废除,共历时四个半月。入城之初,市委已明确确定要废除保甲,因便于接收与亟待收容散兵游勇,建立社会治安等主要工作,而对保甲暂时利用。但在利用期间对于保甲态度不明确,利用范围没有具体规定,又没有具体的作法与步骤。利用虽有收获,同时,也发生了不少偏差。利用保甲协助收容了散兵游勇,搜集了武器弹药军用器材,帮助驻军找房子借用具,募捐救济,清扫垃圾,劳军募捐等项工作,保存了保公所的文件档案,顺利进行了接收。在废除保甲中暂时利用其为我工作,事实证明是正确的。由于对保甲可以暂时利用的作用估计过高,不敢向群众宣传要废除保甲,建立人民政权,宣传保甲的反动罪恶,提高群众的觉悟,在群众面前予以任务,令其戴罪立功,号召群众监督其工作,而是怕影响保甲长的情绪,是以麻痹的办法哄其工作。这种幼稚的右的态度,事实也证明,因为没有群众的监督,保甲人员工作情绪普遍不高,完全是应付的态度,甚至有一些仍在继续作恶。结果因为群众不了解我们对保甲的方针,而引起很大的怀疑和不满,造成我们政治上的损失。利用的时间拖得实在太长,影响了工作进行。不是在社会治安情况初步建立,我们有部分干部准备的时候,即开始有重点有先骤的进行废除保甲;而是因为有怕“影响情绪”的右的思想,所以就不敢动、就想以待力量充足一齐动手。可是这样一来,保甲就存在了,将近五个月,也就造成了工作上的损失与给予群众的坏影响。
  12月20号,市委市府印发了改造保甲的联合指示,只是提改造没有提废除,仍是不彻底的。只是北市区委执行了这个指示,其他七个区委没有执行,而执行这个指示之前由沈河区创造的“自由联合成立居民组,挤坏人”的一套作法。市委对于这种作法并没有加以研究分析,却在市委办的城市学习上当做一个消息报道了。实际上是默认了。沈河、大东两个区先后做完,其他区(北市除外)都做了一个时期。在工作中,和群众多少建立了一点联系,对一般社会情况有些了解,可是保甲制度仍然未动,其统治也未削弱,保甲人员的威风也未遭到打击。联组组长的成分,从和平区四街一个街的统计,142名组长中,经理占21.8%,工人、店员仅占15.5%。其他区也有同样情形。挤坏人的口号,是错误的,因为好坏没有说明,打击面大。实际挤出来的多是黑人黑户(过去的黑人黑户多数不是坏人),次为无正当职业的如野妓、散兵、烟鬼等,真正的敌人如特务、胡匪等则潜伏在小组内并未挤出来。这种作法,直到今年2月14日才被市委禁止。
  (二)摧毁了保甲制度,惩罚了罪恶较大的保甲人员,群众提高了认识。建立了街组政权,民主廉洁的新作风初步树立,2月14日市委才开始布置废除保甲,3月底左右,各区均告结束,原有1194个保5255个甲均被废除,新成立了147个街公所,14个村(属市内之农村),5640个居民小组(当时统计全市有217790户,866865人),保甲制度与机构已完全摧毁,罪恶极大的保甲人员也受到适当的打击,以送法院,禁闭、罚款、赔罪、劳役等方式共打击了保长37人,保职员4人,甲长50人(附统计表),昔日统治人民的淫威已垮。人民抬头,觉着痛快。凡对有罪恶的保甲人员进行适当的斗争的地方,在政治上或经济上群众得到了实际好处,觉悟就高;在只宣布保甲制度与保甲人员罪恶而将其撤换了的地方,或没有悔过的地方,群众觉悟比前一种就差得多了;如果还是留任的地方,群众认识就更差。
  在废除保甲中依靠工人的思想还不够明确,不少地方没有或很少召开工人、店员及其他劳动人民单独开会进行教育,从中选择组长,有的工作队员甚至认为老实工人任组长没有能力,不能办事的错误思想。职工工作没有很好的甚至根本没有动员工人参加,因之,工人群众在废除保甲中并不是普遍活跃,出任居民组长的也只占组长总数的37.19%(附成分表),数量是不大的。可是甲长留任为组长的就太多,有的区如北关区就占原有数的27.2%,北市区22.6%(附表)。对有罪恶的保甲人员的处理,很多区都是在废除保甲之后才处理,,因此,在废除中群众情绪不高,保甲人员更恐慌,主要是怕敌人说的所谓“流血斗争”,而并非我们的对保甲人员的处理办法。所谓可零碎斗,一次斗的办法,并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要求。
  3月底前后,街组已全部建立,过去长期骑在群众头上的罪恶较大的保甲人员已不复存在,街公所人员除仍有极少数的职员杂役外,几乎全数是新的,居民组长的成分也有大的改变(附表)。工作效率是提高了,作风有初步转变,大多数的街干部与组长一般任务都能完成,在劝购公债,动员反动子登记,春季清扫,评定卫生负担等项工作中,绝大多数表现了积极负责。像过去保甲人员一贯的强迫命令,贪污勒索敲诈等恶劣作风,在街公所还极少发现,组长中除少数外,大多数是很好的。但街干及组长的成分仍不纯,发现一个街长曾是国民党区党部执行委员,组长不纯的现象更严重,有的区商人占33.7%,工人及其他劳动人民仅占20.7%,至于曾参加过国民党、三青团及匪军者各区都有。这种严重的成分不纯,值得严重注意,必须在今后工作中及时撤换。新作风的初步树立,并非是由于街组人员高度的政治觉悟,确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主要是由于我党及我政府的影响,不得不如此,因此是很不巩固的。虽已经过半年工作,群众觉悟还很低,群众广泛的发动与觉悟提高,在思想上新作风的树立,还需要经过今后工作的深入与教育。
  (三)主要检讨,从利用保甲,废除保甲,至建立新政权,经过将近半年时间,工作虽有严重缺点与错误,但也有重大成绩。
  市委确定废除保甲,虽是明确的,但缺乏具体的对保甲的态度,范围以及办法,又把保甲可以暂时利用的作用估计过高,怕影响情绪,没有着重在群众中宣传我们对保甲的态度,保甲的罪恶。依靠群众监督保甲给我们做些工作,并积极准备废除这种领导思想不明确,因此使保甲人员有空隙可乘,普遍消极以及少数的继续作恶,造成在群众中的坏影响。此其一。市委对于沈阳这样一个集中的局面认识不足,没有强调集中统一,区委搞一套。对于废除保甲,全市8个区,就8个样,存在着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市委与市府关于改造保甲的联合指示,有7个区未执行。这些区进行的自由联组挤坏人,在具体内容与作法上又各有所不同,很长时期形成各自为政,步调不一,工作迟缓混乱,偏差累累,混乱现象相当严重。此其二。市委对于各区委的领导,在4月份以前,着重保甲工作,相对的放松了职工工作,几乎各区在4月份以前长时间把主要力量不是放在最主要工作——职工上面,而是陷入了保甲工作中,利用保甲时间又过长(早在去年12月份就可以着手废除)。对于保甲花这样长的时间,花这样大的力量,与职工工作比较是不应该的,是错误的。此其三。
  虽有以上这些严重的缺点与错误,但工作是有很大成绩的。即:调查和了解城市一些情况,宣传了党与政府的政策,反映了一些市民的要求,进行了发救济粮,收容了散兵游勇,清扫垃圾,废除保甲制,组织街道合作社,协助动员反动党团分子登记,劝购公债,评定卫生负担等项工作。由于这些工作,使我们在街道中与群众建立了联系。也由于当时我们在城市政权的组织形式上,机械的搬运了乡村的一套,在区下建立街政权,并将区街政权当作城市的一级,形成分散的局面,不便于集中统一,依然是“步调紊乱”,影响很坏。这又是一段弯路。
  市委会

  (来源于《城市的接管与社会改造沈阳卷》p1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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