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警史
查看: 216|回复: 0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规模群众性禁烟禁毒运动的指示(1952.6.5)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4051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4619
发表于 2022-2-20 17: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规模群众性禁烟禁毒运动的指示
1952年6月5日

  中央、中南指示:在三反五反结束时开展一次肃清烟毒运动这是十分必要的。我省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时期烟毒流行,各地虽有着轻重程度的不同,但很普遍。鄂西、鄂北山区历史上是种植鸦片著名地区,仅来凤、建始、咸丰、利川四县每年即产鸦片33500余两,恩施专区解放前贩运、吸食毒品者计15000余人,占全专区总人口1%;沙市、宜昌市向为湖北毒品集散,制售市场;宜昌市解放前贩运,制售、吸食毒品者计4000余人,占全市总人口5%,解放后虽经宣传教育及严令禁止,但目前种植、贩运、制售、吸食毒品者仍未根绝,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又暴露出不少的烟毒案件。因此必须坚决的运用群众力量,大张旗鼓,雷厉风行的开展一次禁烟禁毒运动。为了在全省肃清烟毒,发动大规模的群众性的禁烟禁毒运动,准确的打击毒犯,则必须:
  (一)充分的准备材料:将现有的材料加以整理,再从各方面调查了解收集材料,如从三反、五反运动中暴露的贩毒、吸毒,包庇毒犯分子的口供中了解情况;通过民政、公安、法院、税务、航运、邮政等部门收集材料,并特别注意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广泛的发现线索,把从各方面收集的材料,加以系统的整理,调香对证,找出毒品的来源,去向;再有重点的加强对大贩毒案的调查工作,将应打击的对象准确的掌握起来,作到不打则已,一打必准。
  (二)在政策策略方面应当切实掌握打击少数,改造多数的原则;因此打击对象主要是贩卖和制造毒品的首要分子及主犯,惯犯,现行犯,对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只要彻底坦白。直诚悔过。检举有功者,可减轻或免予处分。要具体掌握今后从严,过去从宽;抗拒从严,坦白从宽的原则,杀人不宜过多,但要有声势大张旗鼓的杀。沙市、宜昌两市,恩施、郧阳两个专区先选择情节最严重的大毒犯报省批准处死;以结合禁毒运动执行,达到杀一警百之效。种毒地区要发布禁令,教育劝导,铲除烟苗,帮助生产,对特别贫苦的种烟户,铲除烟苗后可适当予以救济。
  (三)禁毒运动根据我省情况应以沙市、宜昌、襄樊、黄石四市及恩施、郧阳两专区为重点。在进行步骤和方法上;沙市、宜昌、襄樊、黄石四市应在三反、五反运动结束时,雷厉风行的开展—次肃清烟毒运动;恩施、郧阳两专区除打击大毒犯外并注意禁种,但禁种不能采取三反、五反的斗争形式,应以政府宣布、群众检查,种户自铲达到禁种的目的为宜。其他地区必须有重点的找出烟毒流行严重的城镇乡村及交通沿线,大力开展禁烟运动。总之是先城镇,后乡村,结合三反、五反运动,首先重点试验,然后逐步展开,以便有准备有计划有领导的进行,在运动中应依靠群众清理制毒,贩毒人员;只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及发动水陆交通运输工人,及依靠工人,才能挖根打痛,达到肃清烟毒的目的。
  (四)大张旗鼓的作好宣传工作和检举登记工作;在城市掌握了材料之后,尤其大批破案之后摆出物证,可召集毒犯并有群众参加的尤其是广泛动员妇女群众参加的坦白检举大会(事前应作好准备工作)号召坦白检举,当场逮捕一批被检举而又不坦白的大毒犯;并宣布一批轻处或免予处分的情节不重,而又能坦白和检举立功的烟毒犯;藉以开展普遍的坦白检举运动。无论城镇或乡村于逮捕一批大烟犯之后,均应立即开展群众性的宣传工作,向群众说明政府的政策,逮捕的理由,分析烟毒对人民,对生产建设的危害性,并号召群众起来检举揭发大毒犯,同时号召贩毒,制毒分子进行坦白登记,交出毒品;已破案之毒犯令其当众现身说法,并检举其他毒犯,对社会上只单纯吸毒者,只号召他们戒毒和检举其他毒犯,不必登记,注意组织力量,作好登记工作中的审查追缴工作,并注意在登记工作中发现贩毒犯制毒犯的线索。
  为了有力的开展群众性禁烟禁毒运动,保证胜利的完成任务,必须组织力量,统一指挥,各地必须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吸收民政、公安、法院、税务、航运、邮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组织办公机关,负责调香材料,掌握政策,布置,督促和检查工作,总结经验和介绍经验;在统一步调下打击首要毒犯。希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切实研究作出发动群众开展禁毒运动的计划,认真布置执行,并将计划与布置情况速报省府。
  右指示各专、市、县抄送本府直属各机关
  主 席 李先念
  副主席 刘子厚
  一九五二年六月五日

  (来源于《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湖北卷)》p263-26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警察历史资料库

GMT+8, 2025-5-11 01:18 , Processed in 0.04181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