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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野战军政治部关于处理南京市敌伪流散军人工作总结(194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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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7 17: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二野战军政治部关于处理南京市敌伪流散军人工作总结
1949年7月20日

  (甲)南京市解放时敌伪流散军人的情况
  南京是国民党二十二年来反动统治的中心,敌伪党务,行政尤其是庞大的军事机关,人员最为复杂。敌人逃窜时,有的有家属之累逃不走,到其他地方生活无着;有的是老弱残废,根本就走不动;也有的对我政策较有认识,感到跟蒋贼走已无出路。他们大部分有一定的住址,有一部分分散在码头、旅社、会馆或其他公共房屋内,结合旧保甲人员报个商贩隐蔽,均无正当职业;一部分过去有些积蓄或是敌人溃缸时。混水摸鱼抓了一把;一部分变成银元贩子或是摆个小摊摊维持生活。其中部队番号复杂,后勤机关勤杂、附员、佐属多而战斗部队较少。此外,即为留于本市及上海解放以前,苏州、镇江、杭州、上饶各地溃散跑来的散兵,三五成群,沿门乞讨,食宿街头,形成南京市区社会秩序的混乱现象,其中以老弱残废,兵痞流氓多,青壮年士兵较少。
  这些没有正当职业的散兵游勇流落于市内,捣乱金融、经营投机生意、造谣生事、敲诈勒索,甚至偷盗抢劫将是安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生产的障碍,同时,他们又最容易与特务匪徒勾结或被反动分子所利用为非作歹,进行破坏活动。所以彻底肃清散兵游勇工作是巩固城市治安,减少城市消费,迅速扑灭蒋匪残余的必要步骤。因此,我们根据了南京的具体情况与我们现有力量,决定开始工作重点就是首先肃清市区街头流浪散兵,然后逐步扩大收容范围,配合公安局及区政府、警卫部队,进行第二阶段的户籍清查,强迫登记,强迫收容,在三十多天时间,我们收容并处理了一万四千八百多人,接收转运了一万九千四百多人,基本上是完成了初步的肃清工作。虽然组织并不健全,处理数字和审查教育还不够满意,工作尚有缺点,但由于处理方针与步骤的正确,故总起来说,工作是有成绩的。
  (乙)组织机构与处理方针及其办法
  (一)为了正确实施对于南京市敌伪流散军人之收容处理工作,特在军管会下,设立流散军人处理委员会,以警备司令部及政治部、公安部、二野政治部、市府等五个单位组织之,并以警备政治部主任为主任,二野敌工部长副之,在处理委员会下设立一个总收容处,各警备区分设一个收容站,共设十三个收容站,负责登记、调查、转送等工作。各站依照工作需要,设干部三人至五人,及警备部队若干人。
  由八兵团之解放军官训练团负责组织收容总处,以一个半大队设立收容站与招待所,其余十五个中队进行接收处理工作。上海解放后,自各地涌来大批被释放的国民党军官兵,麋集于南京之车站,码头及街道上,急需成立转运组织,迅速转送出境。同时接到华东局军区五月二十五日指示,除在徐州、济南、镇江、扬州、蚌埠、滁县、上饶、杭州、衢县各地设立遣送联络站外,南京须设一总站分转各地。即以十八军随营学校抽出一部干部战士及事务人员设立散兵转运站,下设接受登记、看管、押运三股及供给科、卫生所各一。
  (二)在开始着手处理南京之流散军人工作时,八兵团原有之一解放军官训练团,要抽出一部人员接受京沪线上之俘虏军官,而我们对于南京敌伪流散军人之初步估计约在三万人以上,故我们当时的力量是不可能一次集中这样庞大的数目进行处理的。在没有接到华东局、军区五月二十五日关于处理敌伪流散军人的指示以前,处理委员会决定将收容工作分为两个步骤:首先肃清流浪街头、生活无着而身着军装的现役军人与伤病官兵及其家眷等分批陆续遣送;然后收容无户籍又无正当职业之现役军人及半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分别处理。
  我们随即拟定了关于处理敌伪流散军人的处理方针及其办法,经过军管会批准如下:
  (1)士兵按其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必要条件分别处理。年轻力壮,来历清白者尽量争取留用,老弱残病实在不能工作者,按路程远近资助回籍。
  (2)尉级军官一般的释放,部分尉官年轻,思想较纯洁和进步有培养前途的争取留用,其他无留用条件者,送总收容处短期教育后,分别处理。
  (3)校级以上军官设立专门之教导队或训练团集中训练,其个别经过审查改造后,思想有进步并愿为人民服务者得争取留用,无留用条件者,分别处理。
  (4)伤病官兵必需治疗者介绍陆军医院治疗,痊愈后按上述办法分别处理。
  (5)上述中之专门技术人员(炮、辎、工、医、通讯、战车、航空等)一律争取留用,必要时得强迫就业勿使留散。
  (6)对于过去曾经我军释放、遣散及特殊派遣回到南京之人员,应确实考查其功过,根据“有功者奖,有过者罚”的方针,分别酌予对待。
  (7)遣散时,眷属必须同行,对于死亡官兵之眷属无家可归亦无正当职业者,原则上是劝其返回原籍参加生产事业。
  (丙)在南京之流散军人的思想特点
  (一)一般校以上高级军官及政工人员都有家眷,也多少有些积蓄,大部因敌人撤退时有家室之累,没有逃走。留恋过去生活、地位与“荣誉”,也认为蒋贼完蛋,已成定局。而考虑自己将来的归宿和出路,但对我多不了解,顾虑很多,不愿来登记。有的怕收容,怕学习,怕写材料,有的怕吃苦,怕关起来当俘虏看待,采取听天由命态度。认为“南京也不只是我一个!”,跑来探问“对我们究竟怎样处理?”,“不会把我们集中起来,集体劳动罢!”,“暂时不到总处去,在家听候指示,是否可以?”。有的有些积蓄,暂能维持生活,不愿回去劳动生产;有的认为回家既无土地又无财产,回去也没有办法;有的认为“不能衣锦还乡,无颜见家中父老”。前“徐州剿总”少将高参李华卿现帮人拉车为生,他讲:“混了二三十年,混了个屌蛋精光,觉得一个“少将”弄得这样,回家丢人,在这里,自己不讲别人也不知道,只要糊住嘴就算了”。
  来登记的一部分是因为公安局查户口,没有户籍,被迫才来登记的,目的是想取得合法地位。故迫切要求发给登记证和居住证;部分年老或是在南京生活没办法的要求发给路证,路费回家。有的只要求发给证明,自己想办法不要公家发给路费。所以大部不愿到收容处学习,主要是怕吃苦,见睡地铺说“我们能跟当兵的一样?”
  (二)尉级军官年龄较大,有家眷的,大都要求回家。无家可归或距家太远者愿参加工作,一般的表现投机,年龄较青的知识分子愿考军大弄个资格再说,有的害怕回家劳动,愿在京做小生意或是进工厂,“但是不愿回家种地”,主要的是留恋城市生活。一个前国民党五十一军上尉副营长说:“我因为不愿种地,才当的兵,这些年,生活自由散漫惯了,叫我回去,那不如死,在南京我有办法做个小生意,维持生活。”上尉军医陈光□害怕登记送去受训,他介绍他的“经验”说:“解放军的收容站,一般是先紧后松,我在徐州先未登记,等到第一期、第二期过去后再去登记即能领路费又不再受训,所以我们二十多个同事打算等些日子,如果催得紧再登记。”也有的北方人娶了南方老婆,一愿回北,一愿回南,结果仍流落在南京,要求找工作,维持生活。
  (三)技术人员参加工作,多强调家属生活,没法维持,要求解决;士兵大部系流浪街头,生活无着,来登记是为了吃饭睡觉问题,大都害怕当兵,登记时问:“可以叫我们回家罢!”“我年纪大,我有病,走不动路了”。“什么时候可以发证明和路费放我们走?”有的装病,有的兵报官,知道“解放军要兵不要官”。
  (丁)处理数字和几点主要经验
  (一)自五月十一日至六月十六日共三十五天的时间,在南京的流散军人收容总处一共接收和处理了散兵游勇一四、八三八人(详如下表)。
  南京市流散军人接受处理第一阶段分类统计表(自今年五月十一日起至六月十六日止)

  (二)几点主要经验
  一、必须首先使处理流散军人的工作干部明确认识到这一工作是进一步肃清隐蔽的蒋匪残余,安定社会秩序,应尽一切努力将这一批消费者转变为生产力量的积极意义,故应当采取负责态度,以极大的热情去教育他们,不是单纯的遣散出境。收容处的工作干部开始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采取消极应付和等待的态度。表现在缺乏积极主动,有的收容站,散兵不来报名登记,自己也不外出调查动员,设法收容,只是坐在机关里等候。有的干部还存在着“救济观点”说:“来了就管饭,不来就算”,于是马马虎虎收下来,推出去完事。二大队转送时把苏州方面的散兵,遣到芜湖二十余人。处理时,中队送来呈请处理表,大队盖上章原封不动地送到团部,没有经过认真审核,随来随放。同时,团的领导开始也陷于被动,缺乏预见性,只是注意到事前物质准备工作,对于干部在处理意义及方针上的指示不够明确,对大队工作抓得不紧,督促检查不够,于是工作形成自流现象。在召开了团委扩大会和连以上干部会以后,才逐渐地转变过来。
  二、在大城市因为人口集中收容大量的散兵游勇,事前必须有足够的各种准备工作。由于领导上对这方面的重视,解决了对外交涉和筹办用具的困难,散兵的“吃、喝、拉、尿、睡”这些具体问题,才没有影响到收容工作。就是:
  (1)锅、炉、碗筷须有充分的准备,因城市不能大量向群众借东西,有的收容站开始碗筷不够,散兵来后,不能及时吃饭,到处乱窜,乱借东西,秩序特别混乱,也容易违反群众纪律。同时在管理方式上需要限制自由,但要区别于俘虏。门口设岗,不准随意出入。开始收容处的管理方式过于严格,对待散兵像看犯人一样,大小便都不自由,引起散兵的怀疑和不满,影响到教育和处理工作。
  (2)收容处的房子最好在市区以外,交通方便但又宽敞的地区,各收容站按市区之警备区及水陆交通码头设立,譬如南京的下关、浦口、中华门三个收容站,因靠近车站,码头,情况和城内不同,工作比较拥挤,城内各站后来每天只能收容三五个甚至没有一个。仅下关、浦口两地,每天即可收容近千人;散兵的住房以兵营为佳;因散兵破坏性很大,住在好的楼房易于破坏,同时,大小便都成问题。
  (3)散兵之食宿未发生困难的另一保证是由于转运站的及时成立,上海解放后,大批流窜散兵不断涌来,房屋不足收容,转运站接受了这个任务,交涉好车船,分批遣送,解决了这个困难,同时,成批转送,也减少了零星遣散。遣走又跑回来的现象。
  南京转运站从六月四日到七月十日共三十六天的时间,共计转运了:

  三、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加强教育是决定工作成绩大小之一重要因素,仅靠布告,登报是不够的,在进行登记时,必须结合宣传收容意义和处理方针,使其回去后起一定的介绍和传播作用,解除其他散兵疑虑。宣传工作在全部工作中是极弱的一环,由于我们没有广泛和深入地进行此一工作,因此一般散兵踌躇观望,不敢自动来登记,怀疑我们对他们的处理,有的见到警卫部队押送转处,以为是送“集中营”集体劳动,一个国民党四十五军上尉军医张云翔,家系南京人,但无正当职业,害怕登记后,把他撵出南京;“联勤”上尉站员钟孝先不敢前来登记,怕强迫送回原籍,叫群众斗争清算;北区站开始工作时,校级以上军官很少来登记,但是结合宣传,进行教育后,三天就收容了八十名之多。散兵在集中之后,必须抓紧时间根据不同对象进行时事及政策教育,对遣散者应以遵守政府法令,积极参加生产为主。收容处因为对训练教育工作,缺乏有系统有计划的布置,变成单纯的管理食宿,把收容机关当成了大众饭店,致使散兵反映“来此后学习不像学习,禁闭不像禁闭”。对于释放转送的散兵,能够进行教育的也没有及时进行,有的从别处逃来的散兵,跑来登记,吃两顿饭就要求发给路费,自己想办法回家,有释放证的,登记吃饭后,就要求发还,自己回家,有的遣散了走不几远,又跑回来要饭吃。因为没有很好的进行教育和管理,故浦口站逃亡现象很严重,仅五月二十五日至三十一日六天中就逃亡了一百零二名,对于可以使用的青壮年士兵也未经过慎重的审查,教育和争取工作,于是不少士兵冒充花柳,肺病等不愿当兵,失掉了不少可以争取的兵员。
  四、抓住散兵每个人的具体要求,在立功结合解决个人问题的动员下,启发他们明确战争责任,认识自己过去应有的罪恶,自动缴出武器或帮助检举别人,并且利用他们进行了解本市散兵游勇,特务匪徒活动情况及敌人隐藏之物资等材料,抓住线索配合公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因为收容处工作干部对城市工作不熟悉,感到调研工作无从着手,仍习惯于老一套,注意了解敌人的军事编制,防务建设的调查,把丰富的现实的调研对象及调研材料放了过去,后来团的领导上提出调研工作重点放在社会调查上,以配合南京之公安工作发掘隐蔽敌人和枪支物资,于是通过散兵游勇调查了部分社会与特务活动情况,并起出长短枪十余支,汽车一辆及气候观测仪器,药品一部,但是只限于几个干部,没有成为群众性的调查研究,所以总起来成绩是不够大的。
  五、贯彻纪律及在生活上给以必要的体贴与照顾是争取教育散兵和扩大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收容总处二大队七中队记账员王东民同志检查出敌二十五军八十团卫生连长刘忠光带有金戒指七个,金镯一个,刘害怕没收,掏出三枚银元塞进王东民同志口袋里,王东民同志严正拒绝说:“贪财受贿是国民党人的行为,你这种举动就是污辱我们革命军人”。又如六区队一散兵孙质臣,其妻生了小孩,我们发给他布、鸡蛋、糖等,其妻产期生病,请医生诊治,我们干部忙着照料,孙即感激地到处传说:“共产党对我大恩大德,我无以为报,我是农民出身,回家一定努力生产,积极支援前线,痛改前非,立功赎罪”。二大队一传令兵张亚民,在国民党军里病了半年,剩下了皮包骨,经我们医治,生活上给他照顾,渐渐恢复了健康,他哭着说:“我在国民党那边没有人管,来到共产党就有了亲人了。”其他散兵也非常感动,许多人坚决要参加工作。
  六、第二阶段的收容工作必须动员群众力量,配合公安局警卫部队与各区政府,使用对于户口熟悉的旧警察及保甲人员(必须经过审查教育以后),各部门协同以行政力量限期登记,进行户口检查;收容总处在第二阶段开始是组织较强干部参加工作组和公安局各站生活一起,各大队,中队干部分布各站,团的领导干部亲自到下关,帮助一个基点工作,于是工作逐渐深入,各部门配合更加密切,由于这样,从六月十七日以后到七月十四日时,已登记了流散军人将近七千人,内计有;中将六名,少将三十四名,校官五百七十八名,尉官一千四百四十八名,士兵一千五百八十七名,其他尚有国民党党、政、宪、警及眷属等三千三百二十九名。
  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日

  (来源于《南京解放》P33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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