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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警察局就大小港码头划为特别警备区事给轮船商业同业公会的通知(194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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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9 08: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岛市警察局就大小港码头划为特别警备区事给轮船商业同业公会的通知

1949年2月22日


  案奉市政府秘书处交办通知:以该会电请加强警力,维持码头秩序一案,查大小港码头已由警备司令部划为特别警备区,调青年军协助维持,且本局亦已调警察第二大队长警20名加强勤务。除呈复外,合行通知知照。右通知青岛市轮船商业同业公会。
  局长刘国宪

  选自:青岛市档案馆馆藏档案:B38全宗3目录第88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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