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警史
查看: 236|回复: 0

青岛市警察局就焚毁毒品事给青岛银行公会的公函(1937.11.8)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4051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4651
发表于 2022-4-19 11: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岛市警察局就焚毁毒品事给青岛银行公会的公函
1937年11月8日

  案奉青岛市政府内字第6862号训令略开:查码头旅客临时检查处自本年10月8日起,至本月4日止,所有在大港码头查获鸦片烟土、烟膏及海洛因毒品、红丸等件,久予留置,似非所宜,应限本星期内,由警察局约请各机关团体参加,当众焚毁等因。奉此。兹定于本月11日上午9时在本局操场当众焚毁,除呈报并分函外,相应检同清册,函请贵会查照,届时即希派员到局参观,以昭慎重为荷。此致青岛银行公会。

  (青岛市档案馆馆藏档案:B38全宗3目录第1015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警察历史资料库

GMT+8, 2025-6-27 00:59 , Processed in 0.05076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