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秉衡
1912年8月24日任内务部佥事。 1913年12月24日任内务部主事;12月24日派内务部警政司办事。 1914年8月11日派充内务部警政司第二科科员;8月29日派充内务部知事试验监场兼检查员。 1915年3月13日派筹备中央卫生会兼筹设传染病院;4月19日派第四期知事试验监场兼第四期知事试验检查员。 1916年2月12日授内务部少大夫。 1917年3月22日派充内务部警务会议会员;12月21日调充内务部土木司第四科科员。 1920年1月24日派内务部佥事上任事。 1927年8月5日署内务部佥事;8月15日分派内政部土木司办事;9月6日任内政部佥事;11月5日暂行代理内务部土木司第四科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