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振清(1901-1976)     字仙洲。山东清平人。1922年入直隶陆军第十五混成旅学兵连。1924年冬受训期满,调保定警察厅任职。1925年调暂编陆军第四师步兵第八旅第十五团任排长,继升连、营长,后又在庞炳勋部任军部副官长兼手枪队队长。1931年初任陆军步兵第一师第二团营长。1933年参加长城抗日之役。1934年任陆军第四十军补充团团长,并入庐山训练团受训。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沧县抗日之战。次年参加临沂战役,因战功升为第三十九师步兵第一一五旅旅长。1939年升为第四十军第一○六师副师长。1942年后升为师长、副军长、军长等职。1948年任第四十军军长兼第十二绥靖区司令官。同年底又兼任河南省政府豫北办事处主任。1949年去台湾,任澎湖防卫司令官。1952年调任台湾防卫副总司令。1957年任台湾当局“总统府”战略顾问。1970年退役后任台湾省土地银行顾问。1976年去世。 
 李振清简历 光绪二十七[1901]年六月十九日(阴历)生。幼读私塾。
 民国十一[1922]年六月投笔从戎,赴直隶大名,入陆军第十五混成旅(旅长孙岳、参谋长何遂)学兵连。
 十三[1924]年冬受训期满,调保定警察厅任职,负责屠宰税业务。
 十四[1925]年夏调暂编陆军第四师(师长何遂)步兵第八旅第十五团,任排长。
 十五[1926]年升中尉掌旗官,后再升连、营长等职,并改隶庞炳勋将军麾下,任军部副官长兼手枪队队长。
 其后考入西北军校受训。
 毕业后留校任骑兵大队大队附。
 再返部时,任骑兵、工兵等营营长。
 二十[1931]年初任陆军步兵第一师[师长庞炳勋]第二团营长。
 是年夏,部队改为陆军三十九师。
 二十二[1933]年参加长城抗战。
 二十三[1934]年5月任陆军第四十军[军长庞炳勋]补充团团长,并入庐山训练团受训。
 二十四[1935]年,参加围堵红25军。7月1日,叙少校。
 二十六[1937]抗战爆发,参加沧县之役。
 二十七[1938]年参加临沂之役,获得胜利,后升第三十九师步兵第一一五旅旅长。
 二十八[1939]年,在泛东游击作战。7月12日,晋中校。升第四十军第一○六师[师长马法五]副师长。
 三十一[1942]年升一○六师师长。
 三十二[1943]年升兼第四十军副军长。10月6日,获颁四等云麾勋章。太行山战役兵败,南渡黄河。
 三十三[1944]年,参加豫中会战。血战段村、灵宝大败日军。
 三十四[1945]年6月28日,晋少将。
 十月率部北上接收华北,遇匪包围伏击,力战突围,事后升任第四十军军长。
 三十五[1946]年部队缩编,任整编第四十师师长,率部保卫安阳。5月5日,获颁胜利勋章。
 三十七[1948]年1月1日,获颁四等宝鼎勋章。9月22日,晋任中将。
 冬,整编师恢复军的番号,任第四十军军长。
 11月8日,任第十二绥靖区司令官兼第40军军长。
 十二月兼河南省豫北办事处主任。
 三十八[1949]年1月1日,获颁三等云麾勋章。后任澎猢防卫司令官。
 四十一[1952]年调任台湾防卫副总司令。
 四十六[1957]年调任“总统府”战略顾问。
 五十九[1970]年退役,任台湾省土地银行顾问。
 六十五[1976]年四月二十一日病逝台北,年七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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