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澳商埠警察厅就本埠营业牌照税局已取消事给胶澳商埠局的呈 1928年6月23日
总办钧鉴:窃奉钧谕:以本埠牌照税有已取消说,希即查明,正式具报等因。遵即饬令职厅督察处查复。去后兹据该处复称:遵即派员前往泰安路门牌十五号,查得该局已锁闭,门首木牌摘去,贴有条纸,上书“如有信件,乞送云南路门牌六十二号裕盛里内三十二号房便妥”字样。复往裕盛里三十二号房调查,见该房门仍锁闭。从旁询问,住有杜姓,曾在青岛牌照税局办事,现已外出各等情。查牌照税局既已摘去门牌,即可为取消之证明。理合据情转陈,伏乞鉴核,专肃恭叩崇安。
警察厅厅长王庆堂谨肃
六月二十三日
(青岛市档案馆馆藏档案:B29 全宗1 目录第3315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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